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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档案管理要健全“一个机制”
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是落实党和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重要历史见证,是还原整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原始记录,是调处农村土地经营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始依据。
要实现确权档案管理与确权登记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开展,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全过程档案完整、准确、规范和有效利用。要成立土地确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承包地确权和档案工作。县级农办全面负责土地确权各项工作的总体推进,县级档案局负责土地确权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各镇(区、街道)、各村(居)均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多级联动机制。制定市、镇、村考核办法,形成了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县级确权办公室组织实施,镇(区、街道)具体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这样才能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体系、跟踪服务,目标任务要抓好“两个重点”
一是要抓好建立健全三级档案资源体系这个重点。档案资源建设是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服务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县级确权办要紧扣承包地确权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注重分级抓好档案收集和归档,做到各门类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建立县、镇、村三级档案资源体系。市农办要对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建立全县承包地确权档案数据库;各镇(区、街道) 要对承包地入户审核、确权纠纷调解、情况汇总、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等档案的收集整理;村级在对土地确权过程中的农户签字确认合同、照片、确权预验收等档案进行收集整理,要形成以县农办为主,镇、村各有侧重的三级档案资源体系。
二是要抓好档案指导服务这个重点。县级档案局要把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档案服务作为做好土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第一时间对测绘公司工作人员、各镇农经站及各村(居)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对确权工作中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形成质量、整理方法和档案安全保管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讲解,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确权工作推进过程中,档案局业务科室同志要深入镇、村一线,从源头上了解确权工作中形成哪些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要收集;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到基层现场进行指导。
三、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工作安排要实行“三个同步”
一是计划要同步。要召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大会,快速启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级政府要下发实施意见,要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同步安排。
二是布置要同步。确权办要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要求》,要明确档案检查验收标准,要规定市、镇、村三级在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提出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求分管镇长亲自抓,各镇、村要确定一名熟悉政策、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要做到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完整,分类准确、确保土地确权成果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是落实要同步。县级政府要组织召开承包地确权和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求经费、督导、考核同步落实到位,形成有效的档案工作运行机制。在安排承包地确权工作经费时要同步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各镇、村提供档案工作经费保障。
四、统一标准、规范整理,业务建设要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形成的档案资料来源广泛、内容丰富、载体多样、数量众多。为此,收集资料时要做到齐全完整,这是档案资料来源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要严格按照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要求土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声像实物都必须及时收集归档,重要文件材料的历次修改稿必须保留,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要坚持文件材料形成质量符合要求。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要严把档案材料形成质量。所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不得归档,文件材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所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手续完备,签字、盖章、日期等齐全规范;所有归档文件材料要规范,一律使用黑色水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圆珠笔等易褪色用具;所有签字必须要用黑色水笔,不得打印,公示图不得用易褪色材料打印;照片、声像及其他非纸质档案要配以相应的目录和文字说明,并确保载体有效。
三是要坚持档案整理标准规范统一。整理是否规范标准关系到今后查阅利用能否方便高效,各地根据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的规范流程,分门别类地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颁证类、纠纷调处类以及特殊载体类的整理。
四是要坚持档案实现集中统一保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是一项很重要的民生档案,必须由档案形成单位集中保存,科学管理,不得分散。县农办的确权登记类档案通过验收后30日内要移交市档案馆;镇级土地确权档案统一存放各镇(区、街道)档案室;村级土地确权档案如果村保管条件有限,可以确定统一由镇代为保管,存放各镇(区、街道)档案室。
五、严格要求、强力推进,档案工作要做到“五个及时”
一是文件材料及时收集。要及时收集文件材料,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文件材料的散失,尤其是权属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变更材料和原始记录,要求镇、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的每个时间段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是档案整理及时跟进。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同步推进,镇、村要抽调专门人员、协调各方力量,将工作进行分解,对已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规范整理归档。
三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档案质量是第一生命,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进行多次复查,查找错误和遗漏,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缺补差,严格控制档案资料差错,保证土地确权档案整理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与档案馆及时衔接。土地确权档案整理必须符合进馆要求,县农办土地确权系统要第一时间与档案馆进行对接,对接过程中存在问题要根据进馆要求进行调整。
五是验收结束及时移交。承包地确权档案整理结束后,县级确权办要将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档验收,验收后30日内要将把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纸质档案和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电子文件等移交至县级档案馆保存。
农经站由站长、土地监管员、财务监管员、农民负担监管员、统计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员等人员组成,通常隶属于当地农业局,部分省市单独成立农经局。一、农经站站长负责农经站全面工作二、土地监管员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四荒拍卖及四荒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农村各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三、财务监管员负责做好财会人员培训,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整财工作指导、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指导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四、农民负担监管员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决算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农民负担审计、农民负担上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五、统计员负责做好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员负责监督指导村级各类合作社规范运行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七、其他人员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统调工作。
农经站,全称是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站,是立足于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在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
它的工作内容涉及农村经济、政策、计划、土地、统计、审计、生产体制、农业承包、发展、扶贫、分配、产业化、销售、农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二轮土地承包、土地纠纷合同仲裁、农民负担、农业保险等诸多方面。
农经站由站长、土地监管员、财务监管员、农民负担监管员、统计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员等人员组成,通常隶属于当地农业局,部分省市单独成立农经局。
一、农经站站长负责农经站全面工作。
二、土地监管员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四荒拍卖及四荒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农村各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三、财务监管员负责做好财会人员培训,整财工作指导、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指导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四、农民负担监管员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决算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农民负担审计、农民负担上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统计员负责做好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员负责监督指导村级各类合作社规范运行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七、其他人员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统调工作。
您好!
四川省邻水县隶属于四川省广安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意见,您可以参考一下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
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
工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省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172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2〕1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必要性
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是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是深入落实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有效形式和方法,是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管理的需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可以明确参与土地流转主体,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式向依法登记管理转变,有利于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有利于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是在二轮土地延包土地台帐、三十年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基础上开展清查,通过清查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四至范围、现有的实际面积、等级等,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坚决不允许借机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把实际测量的面积连同原有承包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在确权时以现承包人确权,及时变更承包关系。要实现“四统一”和“五到户”,即:承包地面积四至范围、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三)尊重历史的原则。原则上要维护农户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对原有的承包关系和面积不做调整,也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义务。对于当时为保证农户承包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将所发包的耕地按照标准登记计量,即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并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和取得承包户的认可。
(四)民主协商的原则。对土地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充分依靠和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对于在试点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必须要有群众共同参与,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理解支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硬性操作、实施。
(五)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试点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六)以区市县为主体的原则。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行省上统筹安排,市上实施指导,区市县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确权登记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到实处,实现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能更加充分而有保障。
四、试点范围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广安区作为省级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区先进行试点确权登记工作。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也要选择2—3个村社进行试点,为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打下基础。
五、试点内容
(一)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存在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只有经群众认可并经乡镇、村公示确认的实测结果,才能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进一步核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登记簿。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探索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抓紧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信息资料共享。
(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换发、注销工作。对原已颁发证书的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注销该证,并予以公告。确权登记后,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根据当事人申请,区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上: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四)其他承包方式的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区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五)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确权登记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六、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市上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承担综合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程序、筹备召开布置会、指导具体实施等工作。区市县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权登记工作。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落实人员。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需要一支懂政策、业务精、作风实的骨干队伍。各地要抽选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特别是村社要抽选熟悉情况、在群众中有威望、办事公道的农民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做。
(三)组织培训。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对各级工作人员开展确权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市上主要是对区市县业务领导和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各区市县对乡镇、村社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四)宣传动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内容、拟定宣传提纲。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公开信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不仅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要求,更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从而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摸清底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等档案资料,对农户现有承包土地的地块、空间位置、面积等进行清查实测,形成基础数据和矢量图斑,作为确权颁证的原始资料。
(六)审核完善。对清查的情况进行审核,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权属存在争议的,通过当事人协商、乡村调解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后,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簿。
(七)登记颁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内容,逐户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经复核无误后,制作(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及时颁发到户,真正做到权属清楚、合同规范、权证齐全、账簿完善、责任明确。
(八)整理归档。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将确权登记工作表册、承包合同、登记簿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并将有关内容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
(九)总结验收。各区市县要对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认真总结;市上在区市县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组成考核验收组对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要督促完善后再组织验收。
七、进度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完成成立机构、宣传发动、开展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等工作。区市县制定的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在10月15日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市农业局备案。
(二)先期试点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完成现场勘界、清查实测、形成图斑、张榜公布、建立登记簿、登记发证、整理归档等工作。认真解决试点中的矛盾纠纷,总结试点经验,为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
(三)全面推开阶段(2013年1月至10月)。指导广安区全面推开确权登记工作,确保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督促其他县市推开确权登记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县乡进行自查总结,市上对本辖区试点进行考核验收,省上组织抽查验收。
试点工作启动后,各区市县每季度末书面向市农业局报送一次确权登记试点开展情况。
八、职责分工
市农业局负责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重大问题,拟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试点;负责协调和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和总结推广经验。
市财政局负责依据相关规定提供经费保障;参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提供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参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
市委农工委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登记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参与试点相关工作,参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相关法规政策,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协商、调解等化解矛盾;参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
市档案局指导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参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
其余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切实履行好职责。
九、经费保障
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确权登记工作所需经费以区市县为主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于财力薄弱区市县经费存在缺口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上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统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按农业部第33号令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省上统一印制。
本《通知》下发后,《广安市农业局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广安市委农办 广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广安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市农发〔2011〕39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
附件
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甘用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 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洪涛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贺建平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王 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蒋德澍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董奇智 市委农工委副主任
姜自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红兵 市档案馆副馆长
王黎明 市信访局督查专员
李庆贵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杨运祥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
袁 宏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二、办公室
主 任:贺建平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副主任:杨明炳 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
成 员:青 鑫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李希平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唐晶亭 市委农工委政策调研科科长
舒 宁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熊久荣 市档案局业务科科长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管。农经站的职责就是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做好农村土地承包鉴证,档案保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伪造此类证件明显属于职权管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