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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是保密的,个人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多个方面,有些从侧面反映出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任何人不得泄露、私自保存人事档案资料,不得向社会无条件提供服务。个人即使在档案管理机构,也不能查阅其人事档案,如果需要调阅档案,是有专门的流程的,需要一些手续的办理才可进行。档案如何存放:
1.毕业后的档案可由公司接收归档。
2.无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可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3.个人可委托有资格的人力资源公司代办,将档案寄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因此,各位同学即使毕业匆忙,一定要认真对待自己的档案要密切关注档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样,以后我们要用到档案的时候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即服务自己,又方便别人。要是在自己需要用到自己的档案时,发现自己的档案不见了,那可就亏大了,最后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
毕业未就业学生的三种存档办法: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接收。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3、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
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毕业生档案一般是存放在学校,或者转回原籍,存放到工作单位等等。暂缓就业的,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拓展资料:大学毕业后档案在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一般是当地县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是市的人力资源保障局接管毕业生档案,按照报到证上的名称为准。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个人档案怎么存放
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历史再现性,所以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属性,并以此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和文物。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档案怎么存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常规档案储存地
(1)大学毕业后直接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存放在有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一般来说,中国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事业单位或大型民营企业都有档案管理权限。
(2)学校所在地人才市场可在毕业后到学校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办理手续时必须准备完整的资料和个人证明资料(申请证书),以便当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将向毕业学校颁发申请证书)
(3)本人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如果我的离职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不愿意将我们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存放在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然而,我仍然建议每个人都应该把它们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因为街道办事处会错误地把我们的档案当作“失业”的。这样,我们就不会计算我们的服务时间(我们也会收费)
二、滞留自己身边的个人档案的储存方法
(1)首先,去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查询自己档案的实时状态(有效或无效)。如果检查自己文件中的数据是否丢失是正常的(丢失的文件需要重新发布才能继续后续程序)
(2)将完整的档案带到我毕业的高等院校,重新处理学生身份档案等信息,并封存和重新分配。这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需要等待。
(3)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社会保障局查询并保存。
(4)与原工作单位沟通,确认个人档案,要求重新处理个人档案,最后封存并重新分配。(公司必须有档案管理权限哦,上面介绍了哪些单位)。
一、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1、档案资料保存年限定如下: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2、法律依据: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
(1)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2)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二、档案一般定期分为哪两种
档案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
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目前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国企、事业单位
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都有人事管理权,可以存放管理个人档案,一般进入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朋友,在入职前都会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方便管理及评职称晋升。
2、人才市场
人才市场,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也可以存放档案,但是有很无良多私人个体的人才机构混在中间,如果想要存放档案还是要找准正规可靠的机构。
3、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是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档案存放单位,在每个城市区域都有管理存放点的设置,但是对于个人自持、开封的档案人才中心是不予接收的。档案是记录我们工作学习的.重要资料,也是我们审核个人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依据,如果是开封状态或者在个人手里无法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很多人档案知识认知较少,档案一直放在自己手里有的人对档案好奇,私自拆开这种情况想要存放必须找专业的协助存放机构审核担保之后存放才行。
档案特性
全面性
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因此,它能记录员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现实性
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真实性
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动态性
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流动性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
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
不管档案放在哪里,都不能放在自己手里!
人事档案存放地:
一、职工档案放在已经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档案室;
二、城镇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档案放在社保局档案室;
三、城镇不享受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档案放在社保局档案代管部门;
四、大学毕业生档案未就业,档案可以存在原就读大学档案室保管二年;
五、大学毕业后,大学生档案也可以存放在人才市场,代为保管;
六、国家干部档案,按级别高低,低一级的在高一级的组织部存放。
七、大学毕业生或者研究生毕业,被国家选拔的专项培养后备干部,安排到下派单位锻炼的专培生,档案放在市委组织部。
八、办理完退休人员的档案,是由办理退休手续的所在地社保局,指定个人或者组织把退休后的职工档案送往社保局指定的档案室存放。
题外话:
由于,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档案只有存放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到退休年龄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未启封。退休前,必须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档案代管部门查验是否启封,启封为废档。未启封,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还是放在区级保管好。自己不要保管。也不要放在乡镇一级政府,我乡有的就给弄丢过。
最初的时候档案只有用人单位保管,因为当时只有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后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失业下岗,劳动部门在掌管人才调动的时候,有一部分人由于失业就无法调动出去。这样就形成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存管理失业人员档案。同样管理国家干部的人事部门,也推出了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干部和大学生档案。
不过,未来的趋势是两者进行合并,形成统一的档案管理部门。
正常来讲,档案要进行封闭式保管。用人单位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将形成的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有关资料送到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一般只有国有集体企业才有权力保管职工档案。
以前国有、集体企业保管职工档案的时候,涉及到工资晋级、职称评定等,每年都需要增添档案材料。
然而实际上现在用工体制搞活以后,这样的情况除了职称考试需要用到外,其他的基本只有机关事业单位才有工资进档或者先进评优了。
所以,其实无论什么情况,将本人的档案交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才是最合理的。即使就业以后也不要提取档案,而是往相应机构送档案材料。
否则一旦流出相应机构,转为没有保管资质的企业放置,在往回放就非常难了。尤其是未来办理退休的时候审核职工档案,将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应放在档案保管部门。
最好是放在档案管理局了,毕竟更专业,
楼主您好,档案是不能存放在自己手里的,也就是说不能存放在家里。因为如果一旦个人档案存放在自己的手里,就有修改档案的嫌疑,所以说就会造成这个档案的真实性。
那么必须将个人档案存管在,有存管资质的这种企业单位当中去。通过企业单位来托管个人档案,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一般情况国有企业都会托管个人档案的,并且国有企业在您升职评职称等各类改变自己身份的时候,都需要查阅你的个人档案,以此来证明你的一些经历。
反之,如果你不能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可能就对你今后评定职称,升职等各方面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说你要参加公务员类单位,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将你的个人档案转移到这个新的公务员单位,然后才可以正常的办理入职手续。
所以说个人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那么可以将你的个人档案存管,在有托管资质的这种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也是可以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档案当然放有资质的单位,个人手里是不能存自己的档案的。
一、主要有一下几个性质的单位可以存放档案:
1.学校。
如果你继续深造上学,档案转学校保管。
2.企事业单位。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接收档案,放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管即可。一般而言,企事业单位都保管本单位职工档案。
3.地方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管辖的人才交流中心。
无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或刚毕业没有工作的毕业生一般选着存放在此。此外,一些私企是不保管档案的,此类人员的档案也可放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4.社保局。一般有工作人员因单位解聘而失业的人员,档案由管理单位转递给所在地社保局失业科管理。
5.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处(经办中心)。
个体接续人员的档案转此处存放。
二、其他说明
1.档案不能自己保管,一定要有单位接收保管。
2.如果档案再你自己手中,一般而言上一管理单位都是将档案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不要私自打开,否则为作废档案,一般无单位会接收这种档案。
档案,记录着个人的学业,兵役,职业等情况,关乎社保待遇,工资薪金,政策享受等方面的情况,是个人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大学毕业生,若毕业进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国有单位,则档案会由单位统一管理,若没有进入这些国有单位,则档案放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待有机会进入国有单位,仍会需要这份档案,如果是参军入伍,退伍后也会有档案的,记载了参军入伍,受奖,公伤,评残等材料,这是非常重要的材料档案,涉及到享受相关抚恤政策的,退伍后会转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者由其存档或者交给本人保管,非常重要。以上是个人经验,望采纳。
还是放在市级档案室好,组织有专人专地保管,需要时,在电脑上一查,随时可以调出使用,既放便又放心。如若放在家中,天灾人为丢失系数很大,尤其老年人如一回半着要用,记忆力差找不到,伤脑又伤心是吗?
档案放在手里就会成为 “死档” ,简单来说,就是 丧失了 社会 流通调动的法律效用。 国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有原因的:
1.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不能保证档案内材料的 真实性 。
2.不能保证档案的 完整性 ,档案放在自己手里很可能会受到损毁、文件遗失等情况。
像题主这样的情况,在存档案之前还得前往相关机构对档案进行审核,审核档案内材料是否出现篡改、遗失等问题。如果材料出现遗失则需要前往相关单位进行补办,直至材料补办完成。完成后可请档案审核单位进行重新封印并加盖公章,这样才可以开始档案存放手续。
档案存放
1.如果题主以及爱人在私企单位工作,那就需要档案审核机构将档案发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存放。
2.如果担心工作变动而导致档案又要调动存放位置,那可以直接将档案存放至户籍地人才中心。直接由档案审核单位发送至人才中心。
注意!一定要由审核机构发送档案,而不是自己手持前往存放。国家只接受 “公对公”的存放方式 ,不接受个人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