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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档案管理体制,是档案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档案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提出了档案工作“争创一流”的口号,无论是在物资装备还是人员配置上,都注意向档案管理工作倾斜。成立了以为组长,以为副组长,有关庭、处、室正职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文件,明确规定领导小组的职责。并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延续性。院领导经常深入档案室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上优先保障。每季度听取一次档案管理工作汇报,每半年讲评一次各庭室诉讼和行政文书归档情况。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档案室及档案库房,购置了铁质密集架,配备了灭火器、专用微机、防磁柜等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进一步优化了档案管理工作环境。建立了院长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档案员具体管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同时,院党组还注重提高全院干警对档案管理工作在法院审判工作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警主动参与档案管理的积极性。重点在全院干警中抓了“三个克服,一个提高”。“三个克服”即克服档案管理是档案管理员的事,档案管理与已无关的思想;克服只要搞好审判,档案管理好坏无所谓的思想;克服档案管理员低人一等,不出成绩,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一个提高”就是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我院的档案工作真正做到了组织上有保证,职责上有分工,日常工作有人问,出现困难有人管,全院干警参与档案管理的积极性有了普遍的提高。
(二)明确责任,严格档案管理规程。从院领导到一般人员充分调动积极性,每人都理顺与档案管理工作的关系:专职保密员负责到上级法院和市委拿送文件、办公室人员负责印章管理、行政处负责诉讼文书及行政文档的排版印发、立案庭负责立案材料的入档、审判人员负责卷宗内容的审核和签发、院领导负责文件的签发,保证档案卷宗的正常流程管理。为使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规范档案卷宗的书写与装订,我院还先后组织开展了 “书记员卷宗装订观摩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并由审判监督庭对案卷进行评查,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使全院上下初步形成了人人重视档案,人人会管理档案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我院为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标准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先后制定了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资料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以及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等16项制度,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及时归档。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严把“三关”,即评查、归档和上架关。做到“细”,仔细查找档案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放过“蛛丝马迹”,逐一整改和修正;“严”,请上级法院和市档案局专业人员逐件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整理,直至验收合格;“精”,对已归档的全部检查,按要求归类、装订,并更换卷盒。现在,我院档案室共有文书档案 卷,其中永久基本达到上级要求的归卷标准。
(四)严格保密制度,控制借阅范围。法院档案中的各类档案文件中,大部分需进行保密管理。面对借阅面较广的需要,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是摆在档案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种情况,我院认真履行有关保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控制借阅范围、执行保密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实行加强保密教育,并要求其严格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得不看”,使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根据法院工作的需要,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编研和开发,完善了检索体系,编制了多种检索工具和专题索引,分别编制了“全宗介绍”、“各类档案移交登记本”。对诉讼档案实行书本式和卡片式索引,文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案卷文件目录》中永久、长期索引实行两套制,在保证档案安全、不泄露国家秘密的前提下,为大量的申诉复查、审判质量评查及公安、检察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及时的服务和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工作的效益。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业务指导。为了全面搞好档案的业务建设和管理工作,我院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对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了解和掌握基层法院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档案员的业务素质。
一方面深入各基层法院档案室进行实地指导,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二是引导各基层法院档案员相互参观,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地方档案局的培训,了解档案管理工作的最新信息和管理手段,
三是加强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各级主各类的档案检查,并请他们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四是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报送档案统计报表,对全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虽然为档案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领导的要求、形势发展的需要及兄弟法院的工作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档案员少,工作中只是疲于应付,难以在档案管理的高层次上出思想、求进步;二是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还有薄弱环节;三是基层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档案法》的.有关精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治档的意识。 要经常组织全院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中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内部刊物大力宣传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形成一个懂法、守法、共同关心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继续完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
(二)全面提高档案质量,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在档案达标升级基础上,档案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一是档案形成的载体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木质等粗糙纸张作档案书写材料,不准使用圆珠笔、蓝墨水笔及化学材料的色带打印文件,以确保档案字迹的耐久性;二是严格执行档案归档范围,档案收集要齐全、完整,档案能全面反映我院工作全貌,并按年度归档,防止积存文件;三是采取新的立卷方法,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档案分类、保管期限、编目、装盒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四是档案要集中管理,由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五是建立档案工作台帐,做好档案统计和鉴定工作。
(三)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全市法院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争取在年内,对全部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在利用计算机的基础上,我院今年还将引进档案管理软件,录入案卷目录与案卷文件目录,实行自动查询。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信息的开发利用,使“死”档案变成“活”的可利用的信息,通过对犯罪分子情况的分析研究,找出规律,提供给院领导和有关庭室以作参考,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司法建议。
(四)加大学习交流的力度,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请省法院及市档案局的有关领导业务骨干来我院进行讲课传授经验,并组织人员到兄弟法院参观学习,汲取他们的先进经验以提高自身的素质 ,从而以更扎实的工作促进全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再创新水平。
为适应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甘肃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的要求和省、市、县创建“省特级”机关档案室工作精神,结合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为依据,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促进公共服务为目的,不断加强档案基础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利用、安全保障体系、人才队伍等基础性建设,逐步实现档案资源信息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管理法制化。
(一)完成数字化档案室建设项目。在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平台环境下,采集和接收电子政务内网各应用系统中传输、运转、处理完毕后的电子文件数据;通过建立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各庭室科队提供电子文件的长久存储、管理、利用等服务的信息系统,确保在内网或局域网等各应用系统中运行的电子文件数据,完整、安全地得到采集与妥善保存。
(二)完成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县电子政务和法院系统“三级专网”建设,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和“三级专网”建设平台,建立各种载体档案和相关电子档案同步接收平台。
(三)完善档案信息局域网建设。一是逐步完善档案信息局域网建设,为本院各庭室科队服务;二是面向社会、服务公众、服务经济,提供县法院现行公开文件、公开党务、审务、开放档案目录等公开信息的网上查询阅览服务,发挥档案的积极作用。
(四)综合考虑符合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实施数字化档案室建设,要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做好数字化档案室的合理规划、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力争2016年后,达到 “软件不软、硬件要硬”的要求。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档案数字化建设
1、信息化建设标准。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CAD电子文件光盘存贮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标准,确保数字档案资源格式统一、数据规范、便于转换、实现共享。
2、实现数据采集功能。多层面、多门类采集必须长期或永久保存的、符合归档要求的各种电子政务信息(包括电子公文、电子邮件、以及在政务网和“三级专网”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对以前按年度整理保管的档案逐步扫描成电子文档,归档保存。接收应归档庭室科队移交的电子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建成一个综合的档案资源库,更好的为我院中心工作服务。
3、实现数据保存功能。通过磁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多种技术手段,对采集到的各类电子政务信息在备份的基础上进行永久保存,形成纸质档案的数据备份基地之一。
4、实现数据利用功能。对局域网内的各用户提供分层次、智能化、方便快捷的档案、文件综合信息访问查询、数据分析及挖掘服务,建成档案信息综合查询系统。面向社会、服务公众,不断探索数字档案室为社会服务的新路子。
5、实现档案宣传功能。充分利用数字档案室综合保管的,反映法院工作发展现状的文本、音频、视频、图像等各种数字档案资源和现行公开文件资料,通过站进行建设成就的宣传,为我县经济工作服务,为服务对象服务。
(二)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档案室数字化,服务器配置应满足海量数据存贮,快速检索利用的要求。要完善档案数据库建设必备的存储和备份系统,以确保数据的安全。除进行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还应加大音频档案、视频档案等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的力度,力争配备相关设备如高画质相机(如单反相机,要求附带摄录相功能,大容量存储卡)、录音机(笔)等。
2、加强全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硬件设施建设。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移动硬盘、DVD刻录机、光盘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达到文档管理一体化的要求。
胡仲奎 辛继升 白燕
(甘肃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兰州730000)
摘要 档案是社会记忆的重要载体,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本文论述了数字信息固有的软硬件依赖性、信息环境的波动性、数字载体的不稳定性以及电子数据的脆弱性。分析了影响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保障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对策。
关键词 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
1 绪言
数字档案文件是在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数字化文件,其主要特点在于数字化的特征和计算机软硬件的依赖性。人们一直将档案视作社会记忆的重要载体,长期安全保存档案信息是档案工作的应有之义,如何在一个“唯一不变的特点就是变化”的信息环境中实现具有依赖性的数字档案信息的长期安全保存,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研究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机制问题,有利于拓宽档案保护学的研究领域,发展档案保护学理论,繁荣档案学理论体系,指导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健康、快速与可持续发展。
数字档案信息的长久安全保存已经成为信息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由于数字信息固有的软硬件依赖性、信息环境的波动性、数字载体的不稳定性,加上数据管理活动中的各种特殊要求,都给数字档案信息长久安全保存带来困难。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数字档案信息的长久安全保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综合技术的、管理的、法律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总体规划。
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是确保档案信息内容在生成、存贮、处理、传输和利用整个过程中,保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长期可读性(可用性),以及确保数字档案信息记录方式和记录载体不受任何损坏的策略和过程。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包含了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目标的完整的系统概念。数字档案信息安全具有综合性、相关性、动态性、相对性、脆弱性、智能性和可认证性等属性。
2 影响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因素和问题
影响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因素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档案制成材料的损坏是内外因素、主客观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具体地讲,影响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环境因素、技术因素、社会因素、管理因素和资金因素等。目前,在数字档案信息安全运行和管理方面,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2.1 管理意识淡薄
随着档案信息化进程的推进,档案工作对网络资源依赖程度也不断增强,涉及档案信息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的所有重大问题都会在网络上逐渐显现出来,档案信息系统面临的来自方方面面的安全威胁日益剧增,呈现出更加频繁、更富挑战性和高科技的势头。然而,令人担忧的是有一些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只注重档案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发,而对数字化档案信息安全则是淡然处之。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导致系统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网络信息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2.2 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处于条块分割,相互隔离,各行其职的状况,缺乏必要的综合协调和整体规划,一些地方普遍缺乏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由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被分割为各自孤立的领域,不同行业的规范难免冲突甚至矛盾,不同主体推进档案安全的进程差别较大,容易出现行业之间、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或者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其结果是既难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所提供的巨大机会挖掘潜能,也难以有效地维护各级档案信息安全。
从档案部门来看,我国还缺少一个国家级的与国家信息化进程相匹配的档案信息安全工程规划,地方档案信息组织管理机制也不健全,管理档案信息的机构、人员受编制影响,未能落实到位,乃至出现政出多门的局面。另外,各级档案部门信息安全制度建设虽然有了一定基础,但仍很不完善,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漏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密级管理缺乏科学手段,一些地方仍把信息安全的主要精力放在传统的“看家护院”的工作模式上,其主要原因就是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档案信息服务方式和手段比较落后,必须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制与制度,否则,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2.3 系统自身安全隐忧
数字档案信息是基于互联网、专用网和局域网环境下进行的,在数字档案信息的产生、管理和服务利用等过程中,都面临着运行系统自身信息安全问题。
(1)网络层安全。网络层安全是支撑系统运行的物理设备的安全问题,包括网络基础建设如网络布线、网络链接、局域网和广域网环境的构建、设备选型及其各个环节安全策略的考虑,网络设备安全还涉及系统所使用的大量网络设备,如交换机和路由器等,这些设备的自身安全将直接影响到网络系统及其应用的正常运转。网络安全包括网络周边环境和物理特性引起的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的故障而造成网络系统故障,包括地震、雷击、火灾、水灾等环境事故,电源故障、人为操作错误或失误、电磁干扰等,都可能对档案信息网络构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2)数据层安全。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系统是以数据存储与查询为特征的数据库应用系统,主要是涉及系统存储的档案数据的安全问题,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档案数据存储、数据备份、数据格式的转换以及各类电子文件的保管和异地存储等,由于数据版本更新、数据格式转换、硬件设备意外损坏、存储介质老化、失效、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数据丢失、数据损坏甚至是计算机系统的破坏和瘫痪,都对档案信息安全构成一定危害。
(3)应用层安全。应用层安全是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际应用操作过程中应当考虑的基本问题。一般情况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模型分多个层次、多个角色、多种功能或多种形式混合使用,来分别定义用户权限。由于计算机在实际运行时,电子数据是相当脆弱的,时刻处于各种有意或无意破坏的威胁之下,诸如操作者疏忽造成的录入删改和数据文件覆盖,把过期数据当做当前数据引入,权限设计不合理致使一般访问者获得不同级别的特权进行越权删改,恶意破译者破解系统安全防御后入侵、窜改和删除数据,用户或工作人员为发泄不满对数据存储介质或计算机进行暴力破坏,以及计算机出现死机、断电等,都会对信息安全构成严重危害。
3 保障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对策
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策略应该由思想保障、技术和人才保障、法制策略保障、标准保障等要素组成。安全思想保障是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前提,安全技术和人才保障是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支撑,安全法制策略保障是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手段与核心,安全标准保障是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基础。
3.1 安全思想保障
树立和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发展的数字档案信息安全观,是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的思想基础。传统的安全观、保密安全观、技术安全观、系统安全观和网络安全观等缺乏动态的、系统的认识。科学的数字档案信息安全观,是对档案信息安全主体、档案信息安全内容、档案信息安全方式认识的综合,是对数字档案信息记录内容、记录方式和记录载体三位一体的安全观,为建立现代档案信息安全体系和构建档案信息安全战略,提供了明确的理论指导和价值取向。
培养和增强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意识是档案信息安全事故预防与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强数字档案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档案人员和档案信息所遭受的损失,完善管理法规制度,建立管理机构网络,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防灾应急预案,从档案信息资产、档案信息面临的安全威胁和安全缺陷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估风险和分析威胁,做好防灾应急演练、培训、档案异地备份等工作,健全安全决策和危机预测与反应机制。
3.2 安全技术和人才保障
先进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是保障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撑。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技术不仅涉及传统的“防”和“治”的技术,而且已经扩展到多种现代信息新技术。传统技术与现代新技术相互补充、相互结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来解决数字档案信息安全问题,才能构筑档案信息的安全屏障。
国内外学者和档案人员对档案信息保护技术的研究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果。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做好档案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与更新,加快档案信息安全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和转化,在引进、消化和吸收相关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走国产化道路,开发拥有独立自立知识产权的、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
在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中,人才教育和培养是关键要素之一。人是档案信息安全的最大护卫者,也是档案信息安全问题的制造者,推进数字档案信息化,加快档案事业的发展,对档案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型、多形式、多途径的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另外,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防范,还要靠有效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要制定更具操作性、客观的行业自律规范,制定《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档案工作者和信息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另一方面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行业规范,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
3.3 安全法制保障
过去,档案违法行为比较直观,容易察觉,手段和方法也比较简单。但在信息时代,档案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具有常规的违法行为的特点,还呈现出人员的智能性、方法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后果的严重性和行为的复杂性等许多新的特点。针对信息时代档案信息安全的新特点,要尽快建立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法制保障体系。
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法制保障体系,是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建设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是档案信息安全活动中的基本准则,有力地推动了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目前我国还没有数字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专门法规,建议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法规,以健全档案安全法规保障体系。
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法规,对于规范档案信息主体的活动、协调和解决各种矛盾、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等有重要作用,具有保护数字档案信息客体具有知识性和财产性、体现高新技术和法规规范渊源的广泛性的特征。建立健全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法规体系,要坚持遵循民主参与、公正平等、奖励惩罚、安全保护、全面协调和创新发展的原则,在法规制定中,要注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系统性和兼容性,要注意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信息安全法规建设经验,及时清理和修订现有法规规章,使所制定的新法规能满足和保障数字档案信息安全。
3.4 安全标准保障
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标准,是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档案信息安全标准化与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关系密切,档案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我国档案信息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发展,《档案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档案工作标准化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但是目前的档案信息安全标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档案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是由若干档案信息安全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个动态性、指导性的文件整体。我国档案部门应吸收和借鉴国外信息安全标准以及国外档案工作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适合新形势下我国档案信息安全现状的标准化体系。在建立国家档案信息安全标准体系中,应当遵循科学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接轨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力求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体系明确、标准齐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提高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建设档案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城乡建设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社会有效利用。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城乡建设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第五条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城建档案馆、区(县)城建档案馆(室)(以下统称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保护、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和电力、通讯等行业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依照本办法负责下列工作:
宣传贯彻有关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查处。
负责接收本办法规定移交的城乡建设档案,收集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并集中保管。
草拟城乡建设档案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业务技术规范。
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参加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组织的重点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
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馆藏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培训城乡建设档案业务人员。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章 收集、整理、移交和接收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市政设施工程档案;管线工程档案;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行政区域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资料。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一)建设工程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建设工程在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内的,向所在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后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时限、内容和要求,并将已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时告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国家部委和省发改部门审批的在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项目计划函告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第十条 城乡建设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和保护工作,并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档案形成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规范,与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编制、整理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
档案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和档案数字化设备。它是档案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基础条件,只有建设先进的档案信息网络,才能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化的整体效益。
2、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档案信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之一,它的开发和利用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成败的关键,也是衡量档案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的采集和接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形式包括馆藏档案目录中心数据库建设、各种数字化档案全文及专门数据库建设。
3、应用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档案信息的管理、档案信息的利用、档案信息的安全等方面,它关系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速度与质量、集中体现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效益和档案信息服务的效果。
4、标准规范建设。是对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信息资源标识、描述、存储、查询、交换、网上传输和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的过程。档案信息化的标准、规范相当于信息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规则”,对于确保计算机管理的档案信息和网络运行的安全、畅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5、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它不仅需要档案专业人才,计算机专业人才,更需要既懂档案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档案是机关、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其他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是一种信息资源,是信息和载体的统一体。然而,随着档案存放数量冗多、保管条件差、查找利用率低、管理人员知识单一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如何才能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呢?笔者认为,必须从配备统一的管理设备、创建规范的管理机制和建设复合型的管理队伍这三个方面着手。一、配备统一的管理设备实现计算机在档案部门的全覆盖。要为机关档案发展提供快、准、全的档案信息,计算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利用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可实现:档案自动编目和检索、档案自动全文存储与检索、档案业务工作管理、计算机辅助立卷、档案自动标引,以及文档一体化管理等。因此,只有实现统一型号、统一规格的计算机全面覆盖,才能为机关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提供硬件保障。采用高容量的存储载体。随着机关档案数量的增加,档案部门面临着沉重的库房压力,以及档案自然老化和人为损害的难题,这就需要使用大容量的档案存储载体。利用计算机的磁盘存储系统和光盘存储系统,特别是光盘存储系统,可以解决档案信息存储难的问题。采用高容量的存储载体不但可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能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二、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为明晰相关责任,保障网络及数据的安全运行,还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创新档案管理制度。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应该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细化电子档案工作环节和步骤;二是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特别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与完整性。统一档案管理标准。标准规范化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档案管理标准化包括:档案整理标准、统计标准、服务标准、各项技术标准等,它是衡量工作效率高低的尺度。如果没有这些标准,档案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就无法建立;如果相关档案部门不按统一的标准去做,各搞一套,自成体系,那么档案信息网络就无法畅通,资源共享也就难以实现。三、建设复合型的管理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时代文件的自动登记、辅助立卷、归档、著录、检索、信息网络传递和安全利用都是在计算机上实现的。这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电子文件的特征和电子档案的全程规范管理,而且要掌握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以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与信息的安全性。档案管理人员还应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自我学习意识,积极参与信息化教育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信息化工作技能。为尽快实现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政府部门应有计划地对本系统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化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计算机、网络、信息工程等方面的知识。相关档案管理部门还应创造必要的条件,让档案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档案发展趋势和现代科技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