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博奥技术有限公司官网

甘肃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建设

时间:2023-02-16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甘肃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建设

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

高职档案信息化管理所带来的学校管理提升是显而易见的,较低的待遇和不专业的信息化系统吸引不到专业的人才加入,需要加大对学校档案信息化的投入,同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升迁通道,有助于人才水平的发挥。

摘要:

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促进高职学校的档案的整理、收集、保管等综合管理的先进性,从多方面为高职院校档案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技术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从观念上转变对档案信息化的重视程度,加大档案管理建设的投入吸引专业人才的加入,增强档案专业人才的培训和软件开发的应用。

关键词:

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

随着国家对技术人才的重视,高职院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环境,无论从国家政策的倾斜,还是企业对高职人才的追捧,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好,相应的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的大规模增加以及院校自身建设规模的扩大,都给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然而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高职院校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先进信息化资源,有效促进高职学校的档案的整理、收集、保管等综合管理的先进性,从多方面为高职院校档案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技术保证。本文着重从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现状以及未来信息化在档案管理应用上做出一点见解。

一、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现状

目前,信息化管理是开展档案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了更多的进步,但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管理意识淡漠。现在的高职院校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上还存在重视程度不足,意识淡漠的现象。有的高职院校因为种种原因,在信息化管理的道路上行动缓慢,原先的老旧档案管理模式已经跟不上形式的发展,而新的信息化档案管理模式没有跟上,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还是以传统的认识看高职档案的管理和作用,这种管理意识上的落后,对学生人才的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性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已经不能跟上档案管理的前进脚步。

2、档案管理专业职业吸引力不足留不住专业人才。档案管理专业人才可以有效提升整个院校的档案管理的档次和水平。由于档案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没有较强的吸引力,同时由于在职位升迁,职称评定中和院校的专业教师没有竞争优势,所以在档案管理人才的引进上和专业人才的使用方面还存在着“引不进来,留不住”的尴尬境地。现在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大多以临近退休人员或者不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人才的缺乏阻碍了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发展。

甘肃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建设

3、现有的信息化档案存在信息准确性不足和开发利用上的缺失。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是整个档案信息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信息能否顺利开展延伸服务的重点,在档案输入的初期有存在档案输入不严谨,反映在档案上就出现了需要用时调不出真实信息的现象。在现有的已经开发档案信息处理软件的使用上,还存在档案管理人员不了解软件其它附属功能的现象,还有的开发软件的开发商对实际使用调研不足,出现了实际使用中信息使用不匹配的现象,这些细节问题与高效实用的软件开发要求不相符。

二、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推进高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进程,能很好的解决当前档案管理方面的各种困难,让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科学,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1、观念上的转变是解决高职院校档案管理的首要条件。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发展离不开相关人员的细想一时的转变,在高职院校比较发达的地区,档案管理已经与学校的管理创新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之路,相关院校可以组织管理人员到高职管理模式发展较好地区学习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将相关经验结合本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整合,推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将信息化档案管理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技术指标来纳入考核,督促学校加紧建设信息化档案管理平台。

2、加大档案管理建设的投入吸引专业人才的加入。高职档案信息化管理所带来的学校管理提升是显而易见的,较低的待遇和不专业的信息化系统吸引不到专业的人才加入,需要加大对学校档案信息化的投入,同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升迁通道,有助于人才水平的发挥。硬件软件设施可以采取向上级部门争取一定的专项资金,利用资金建立或者改造平台。人员的待遇问题需要学校相关领导对学校的工资基数和职称评定分数进行调整,制定公平的人员管理机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动力。

3、增强档案专业人才的培训和软件开发的应用。专业的培训可以有效提高信息化准确性不足的问题,输入信息不准确主要是对软件使用不熟练造成的,可以安排软件开发者与学校的管理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或者是讲座形势上的授课和交流,将软件的特点和细节了解清楚。加强软件开发与未来学校发展信息需求的联系,着眼未来,使档案管理跟上学校发展的节奏。

三、结束语

总之,纵观国际工业强国的立国之本,就是以高职毕业生为主的人才,我国在高职人才的使用上还存在人才的信息不透明,企业对信息的真实性存在质疑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管理部门提高认识,深化档案管理部门的服务理念,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制度化的建设来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海燕.大数据时代用户需求视角下高职档案信息服务模式应用的研究[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5(07)

[2]郭玲.网络环境下高职院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策略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6(08)

甘肃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建设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设2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承担机关工作的督办落实。(二)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办公室)。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开展本系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规划财务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厅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厅属单位和甘肃行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全省劳动保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四)就业促进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甘就业管理政策。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审批全省性人才交流会。指导市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省直机关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企业和社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核办法;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上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九)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省级事业单位和部属驻兰州地区事业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十一)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二)劳动关系处。拟订全省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省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十四)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五)失业保险处。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十六)医疗保险处。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支付范围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规划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承担中央在甘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办公室)。拟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二十一)劳动监察处。拟订全省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在甘、省属国有企业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二十二)人事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出国政审等工作;承办甘肃行政学院处级干部考察任用、人员调配和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二十三)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拟订全省留学人员、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及科研资助等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招聘与管理工作。(二十四)外国专家处。 负责来甘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外国专家及境外人员来甘工作认证许可事宜;负责企业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专家单位资格的审批;承办政府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承办相关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机关的外事接待工作。(二十五)引智项目管理处。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另行设置。

毕业生档案入库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
一般会在毕业后2—3个月之内到挡。

大学生毕业之后档案的管理

首先,如果你大学毕业之前(尤其是在某个固定时间之前)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协议,其中一份交给了学校,这个时候一般情况下,你的档案会跟着你人走。

其次,在毕业之前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这个时候档案两年内可能有三个去向。一是寄回你的原籍市一级的的人力资源市场科;二是两年内比毕业的学校会给你保存档案两年,之后打回原籍;三是有个别管理严格的学校会把档案直接给到你的手上。

不管是那种情况,毕业之后第一时间你要找到你的档案,如果档案在你工作单位的人事科手上(除非你换工作),这个时候你就不用管了。

如果档案被打回原籍或者在自己的手中,你一定要拿着你的报到证(有蓝白两联的,干部身份的证明)去你原籍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市场科报道,之后在人才交流中心做好人事代理工作。这样你的档案就安全了,就不会再以后你需要档案计算工龄和工资养老的时候出现诸多麻烦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档案去哪儿了?应届毕业生注意不要当“弃档族”

每年,总有一些大学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 档案 如何存放,最终成为“弃档族”,导致其今后就业、评职称等环节遇到诸多不必要的困难。专家认为,当前一方面应该强化社会、学校和毕业生个人的档案意识,要求有关部门和高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法规,另一方面应该加快推动毕业生纸质档案信息化步伐,将各部门掌握的个人信息统一整合成高效实用的“大档案”,为全社会人才开发和流动、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

档案去哪儿了?—要么自己拿要么不知所踪

李佳斌已经从河南省某高校毕业四年,这期间一直自己保管档案。他说,如果不去体制内单位,根本没有人找你要档案。“从来没有单位要过档案,自己保管多方便,还不用花钱。”

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及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并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毕业生并不清楚档案应该如何存放,要么自己拿着,要么根本不知道放在哪里。

一些学校为了省事省钱,将档案密封后违规交给毕业生个人,之后便不再管理;一些毕业生因为所在单位没有资格接收档案,或者不要求档案审查,从毕业之日起,档案一直躺在毕业生家里睡大觉;还有一些毕业生因出国深造,或急于找工作,未办理任何户档转移或保存手续,一走了之;另一些毕业生是先前申请将户口档案暂存在学校,暂存期满后仍有一些学生对自己的户档不闻不问。

档案有什么用?—体制外单位利用率较低

人事档案本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和工作表现,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其学籍档案转化而来。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毕业生档案由于内容单一,体制外的单位利用率较低。

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里装有普通高考(微博)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 学习 成绩单、党团材料、奖惩材料、学生体格检查表、报到证等文字材料。

不少用人单位负责人表示,这些材料不能全面反映毕业生的个人情况,比如托福、雅思(微博)等英语考试成绩、个人信用情况等信息,都不能反映;另外很多表格都是学生自己填写,学校负责盖章,真实性很难把握。

于是这直接造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不再看毕业生档案的后果。

吉林省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负责人表示,对于非国有单位,工资、职务都由单位内部自行确定,只有变动工作调到国有单位,档案才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此外,一些人才市场长期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士表示,纸质档案不易保存,浪费了大量纸张,档案转接还要花费不少的费用,不仅仅是档案管理机构有负担,也给毕业生增添了经济压力。

电子档案有多远?—与征信等信息整合成数据库

鉴于目前毕业生人事档案的现状,专家建议高校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就业服务功能,使得用人单位通过档案渠道充分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毕业生档案多久能到人才中心

应届毕业生档案保管:
有三种方式,一是学校免费保管;二是人事代理保管;三是工作单位保管。
学校免费保管,是指原就读高校为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的档案免费保管服务。免费保管时间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期限为两年。需要指出的是,免费保管期间,学校只是单纯保管档案,不负责办理转正定级、户口、职称、证明等任何事项。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两年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其档案、户口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人事代理保管,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提供的人事代理档案保管服务,人事代理档案保管无固定期限。毕业生档案随就业报到证转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人事待遇。
工作单位保管,是指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该保管范围仅限于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档案,其聘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必须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根据豫人[1997]18号文件规定,对工作单位越权保管的档案,不再保留原干部身份,不得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法律依据:中组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人社部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可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1)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未就业、已就业未办理托管、出国等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一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考取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直接转入到被录取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档案可存放创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5)毕业生档案由毕业院校统一邮寄或派送,不得交由个人携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报到证过期了还能用吗

过期时间不长的话,是没有关系的,你可以去报到。如果时间长了的话,那可能会对自己以后得工作有影响的。千万要注意自己的事情,以免今后麻烦。以下解答和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拓展资料:
关于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标签

相关资讯

我是中博奥客服:小奥
中博奥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11015869号-8 Copyright © 2023-2024

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

档案扫描档案管理软件系统

TEL:18937133779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