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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档案室档案整理(车管所档案室档案整理文章)

时间:2022-11-03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车管所档案室档案整理

你舍得付出、拼命实干就累,你喜欢清闲就不累。车管所档案近几年又不搬家,有什么累的?日常管理,主要在于细心和耐心,尤其是耐心,平常会有一些相关单位去人调阅档案,比喻警察办案,需要调阅涉案人员的档案,刚好是星期天,你正和朋友聚会,你没耐心,就不予理睬,让人家骂娘;你有耐心就赶回单位配合。

车管所大厅和后面的办公室工作,哪个好啊?今天来试岗,把我安排到后面办公室做档案整理。。

推荐后面办公室。窗口整天处理业务,累死不说,还有可能出错,被投诉等。从发展来看也是办公室更容易跟领导接触,可以早点升职。希望能采纳

济南周末哪里可以换证

去交警大队或者车管所。
换证地点为车管所。
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档案管理岗职责如下: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驾驶证换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条件者业务受理岗受理;
4、申请人到收费岗交费;
5、申请人领取驾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车管所机动车档案全部内容记录的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 注册登记

第十条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四)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五)机动车获得方式;

(六)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八)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九)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十)注册登记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车管所是干什么的

车管所档案室档案整理

车管所是干什么的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业务范围
 
一、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 安全技术 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其他回答一: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其他回答二: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5、确认查询结果,整理资料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6、向社会公告驾驶证注销信息。
 
7、与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
 
8、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三、其他业务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
 
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
 
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5.计算机管理岗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
 
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其它答案一
 
车管所的工作,流程非常单一,都是死流程,工作包括(新车入户(注册登记,号牌选择与管理)车辆检,外检,照像,转籍,车辆变更,补牌补证,驾驶证申请,驾驶证增驾,补证,注销,换证,变更,年审)基本上就这么多吧..
 
所有的一切归根到底就一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其它答案二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车管所主要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员档案管理,还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户、过户、异动、检验与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以及机动车档案管理等工作。
 
车管所具体部门职责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
 
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
 
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5.计算机管理岗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
 
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车管所是干什么的            @2019

车管所是干什么的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业务范围
 
一、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 安全技术 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其他回答一: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其他回答二: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5、确认查询结果,整理资料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6、向社会公告驾驶证注销信息。
 
7、与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
 
8、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三、其他业务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
 
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
 
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5.计算机管理岗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
 
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其它答案一
 
车管所的工作,流程非常单一,都是死流程,工作包括(新车入户(注册登记,号牌选择与管理)车辆检,外检,照像,转籍,车辆变更,补牌补证,驾驶证申请,驾驶证增驾,补证,注销,换证,变更,年审)基本上就这么多吧..
 
所有的一切归根到底就一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其它答案二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车管所主要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员档案管理,还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户、过户、异动、检验与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以及机动车档案管理等工作。
 
车管所具体部门职责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
 
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
 
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5.计算机管理岗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
 
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机动车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汽车提档案所需材料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关于汽车档案相关介绍如下:汽车档位提升过程:二手车交易发票、蹭架、发动机号(肉眼看不到的话,在修理厂蹭一份)、拆车牌、档案室查档案、验车、车管所大厅受理、车管所提交档案都是“大档案”。文件转入时间: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车管所应当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情况,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号牌,并将机动车档案移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

车管所档案室是做什么的

肯定有的啊!我一同学就在车管所上班!

到车管所提取车档案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具体

车管所档案室档案整理

所需的证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转让证明等);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3、刑侦验车通知书;

4、机动车标准相片2张;

5、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膜3套;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原件;

所需要的手续:

申请提档过户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日的临时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各地车管所的规定不同,具体问题可以提前咨询机动车归属地车辆管理所。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档案后千万不能拆封。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车档案提取: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机动车登记规定_百度百科

车辆档案怎么转车管所

车管所提车子档案,看是本人车辆迁出本地,还是过户迁出本地,车辆手续看起来简单,办理起倾繁琐,提供资料审核、查验手续,填写规范登记记录不能错误, 车架 号码注册登记时托号留档,车辆使用长时间车架号码错误不能随便更改。

去车管所提车子档案,看是本人车辆迁出本地,还是过户迁出本地,分别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变更登记(本人车辆)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 安全技术 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二、转移登记(过户)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过户后的机动车所有人)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二)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温馨提示

本地户籍人员如想将其名下的异地牌照机动车转至本市登记及换发牌照,申办人首先需到车辆原登记的车管部门档案室提取车辆档案及行驶证等资料,然后将档案交至市车管所,即可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和牌照换发业务(包括车辆检测、验证、选取新号牌等内容),所需费用约300元。

异地户籍人员如将异地牌照机动车转至本市登记及办理换发牌照等事宜,还需携带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市车管所提醒,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以及使用年限已超过15年的异地。

其他回答一:
准备资料
 a、机动车
 b、身份证
 c、机动车行驶证
 d、车辆登记证书
 e、交强险单

机动车转籍车管所提取档案流程

1、开着自己的机动车,带上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交强险单到注册地车管所。

2、到咨询台领取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填好表。

3、按照指示到拍照地方给汽车拍照、拓印。

4、到车辆档案室的窗口把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初审。

5、拿上表格跟车辆登记证书下后把车开到检验区验车。

6、验完车后到业务大厅取号后到窗口办理并缴费并办理临时牌照。

7、把原车牌取下再到车辆档案室窗口换取临时牌照,同时得到一个条形码,一是自己过几天去领取档案。一个是去邮寄窗口办理档案邮寄。
   其他回答二:
车辆档案转移流程

1、领取、填写《机车户、转、转入登记申请表》(公车签章、私车签字)《盗抢车辆查询表》(张贴发机号车架号拓印膜)。
 
2、持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车辆书面证明、机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共同资质机车交易公司办理交易手续取旧机车交易发票。

3、由现车主持《机车户、转、转入登记申请表》、《盗抢车辆查询表》、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买卖车辆书面证明、旧机车交易发票、机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机车保险凭证车管所车管窗口提户申请户前原车主须清理所违章记录按家规定缴纳税费并按通机车检车辆登记证书,行车证、车主身份证。还有购置税证。

办理后续手续

1.旧机动车市场在 车辆过户 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如果车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还是以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这样一来,减少了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方便以后继续缴纳费用。

2、依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3、4阶段)》(GB18352.3-2005)第4阶段排放限值(以下简称“国4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国4标准的要求;生产、进口上述产品的企业,应按标准要求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污染物排放达标车型的核准申报,环境保护部对通过审核的车型颁发环保型式核准证书;汽车生产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和完善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并按时向环境保护部报送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年度报告以及车辆识别代码(VIN)信息,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相应要求。

3、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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