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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分类:
第一种,按内容分类:比如:声像档案、证书档案、荣誉获奖档案、企业基建档案、生产设备档案、会计凭证档案、人事管理档案、经济法律。
第二种,按保存期限分类,分等级,比如:永久期,50年期限,30年期限,10年期限,5年期限。第三种:按机密分类,分等级文件档案等分为:保密一般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种。
第四种,按文件入档时间年分类存放。
扩展资料:
2016年1月,中央组织部通报称,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造假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年龄、学历、经历是“重灾区”。
(2)多人协作,团伙作案。
(3)履历造假往往伴随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一位长期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说,档案造假会牵涉到很多部门,如年龄、户籍等归公安部门管,学历归教育部门管,而档案只是前面这些部门工作的最后痕迹。因此,一份处处造假的档案背后可能是多个部门管理、把关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
法律分析:1.档案永久指永不会解密,30年指解密期限是30年,10年指解密期限是10年。
2.各个行业的分类标准不同,以会计为例: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和纳税申报表为10年,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为30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为永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章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章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最新的国家档案行业标准保管期限只有三种:永久,30年,10年。
具体请参考以下标准:
机关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根据2006 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 8 号发布的执行。
企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根据2012年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修改后的执行。
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查看相关具体规定!
两者大同小异吧,省级、市级地方档案部门会根据国家规定再进行细化,所以最后的划分依据应该是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决定的。
法律分析:保管期限是指对档案划定的存留年限,主要是考查档案的价值。
它是根据各类文件的保存价值所确定的保存年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两个年限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