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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档案整理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如下: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等。
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合同档案整理归档方法:
1、合同应交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档案管理一般为法务部门或行政部门。
2、合同登记的项目应由企业的业务部门与归档部门一同汇总,共同完成登记工作。
3、合同归档之前进行扫描,留存合同电子版,做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统一。
4、建立客户档案信息。通过签署合同得知的客户信息进行汇总,方便日后查询。
5、建立客户评价系统。
6、定期对合同进行汇总、整理,从不同的角度对合同进行分类、分析。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
这8项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6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档案数字化外包有管理规范可依,可以参考
档案局印发了《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档案局为指导各级档案部门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对档案数字化外包过程中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数字化加工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
当前,档案数字化工作在全国迅速开展,外包服务成为主流。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该具备怎样的资质?数字化加工服务场所应该建立怎样的环境?数据处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数字化完成后的相关设备应该如何处理?由于没有相关的规定,各地档案部门只能各行其是,做法五花八门,使得档案信息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国家档案局及时印发了《规范》。
《规范》规定,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档案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规范》规定了档案部门在数字化外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在数字化外包过程中,档案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档案数字化管理组织,明确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要根据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确定数字化外包档案的范围,制定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建立健全安全保密、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或规章制度,严格监管机制,确保档案实体及信息安全。
在现在社会,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编 号: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玛尼苏”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 北京市地区 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云南“玛尼苏”普洱茶有限公司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代理费(品牌保证金)为:人民币 0 万元。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为:北京市地区 。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普洱茶系列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9)、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QS认证、以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3)、区域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 3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六、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 北京市 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
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成交货款的10%(即1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3)、乙方在北京专门设立玛尼苏品牌展示中心,用于玛尼苏品牌的展示推广,茶叶的储藏安放,并定期举办品牌推广活动,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月 1500元 的推广费,为期12个月,按季度支付。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区域代理商:
A、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目前甲方尚未设定区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和发展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B、乙方在该区域内任何城市设立区域代理商,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人民币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在甲方备案。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开拓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规模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区域经销商。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销售指标定额
乙方在授权区域经销期间,乙方保证销售甲方产品的年指标在万元以上(以净购额为准),季度销售万元以上。以后每年的增幅必须达到_______%以上。本协议期满,乙方在完成指标并履行协议书的前提下,根据所占市场份额,享受政策。
三、产品结算价格
1、乙方在经销期间享受甲方提供价目表下浮%的优惠待遇(不含税、不含运费)。
2、业务交易发生后,税务由乙方承担。乙方销售的产品,净购额部分需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的开具的未超价目表的部分按10%收取上缴国家。乙方要求甲方多开具的数额超过价格表部分按17%收取上缴国家。
3、特殊业务按双方议定的买断价格结算,甲方在销售清单上注明买断价,买断价不再享受追加奖励。
四、.周转资金
1、区域市场代理商公司根据客户信誉等级,在签订欠款协议后,原则上给予其年度销售指标的%作为年度欠款总额
额度,各批次购货的欠款不得超过公司允许欠款总货款的30%,累计欠款不能超过公司欠款总欠款额度。周转资金原则上在协议期满后归还,如需继续合作的,可转入下期的周转资金。
五、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采取交易方式。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到期为三个月的可作现金入帐,超过三个月的贴息乙方承担,按市场利息计算。不使用商业汇票与支票。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笼资金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乙方汇入资金要优先冲减最先发生的应收款。乙方欠款不能超过欠款总额度,若逾期未回款,从次月1日起,按月1%计算资金占用费。每月5号之前,公司财务与各代理商进行对帐结算确认,每月5号之前上月货款必须到帐,否则从1号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货款与每月资金占用费将以累计计算方式结算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资金支持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给其延期。且该欠款期限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按照月息壹分计算。下笔进货款优先偿还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能归还欠款的公司将停止供货,直至追回货款。
4、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后,乙方自终止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将所欠甲方款项全部付清。超过2个月未还清的将以月3%计算违约金,直至依法收
回全部欠款。(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库存的甲方产品退回公司,经甲方验收后,可按甲方退货条例处理,并可作抵偿欠款)。
5、如果乙方参加大型的招投标业务,可以单独授权,并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另行协商付款方式和合作方式。根据办事处代理商政策执行。
6、乙方必须把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不得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如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人员之间的借款属业务人员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还款义务。
六、奖励方法
为支持乙方在所在区域开展业务,在给乙方以价目表下浮结算外,甲方按净进货款及资金回笼率给予乙方交际费用支持。具体奖励办法实行年终返利政策。
年度销售指标
全年奖励计算标准
40~90万(含9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3%
90~150万(含1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4%
150~250万(含2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5%
250~400万(含4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6%
400~600万(含6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7%
600万以上
实际全年销售额*8%,8个点封顶
说明:1销售额折扣点按汇入公司总额计算,实行多补少退政策
2结算时间于古历年终
3以上返点销售额为除增值税以外的实际额度
4计算年终返点为实际回款到帐金额为基准。
七、处罚政策
a价格政策:乙方的批发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代理价。(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公司协商,经批准后方可施行)。
b乙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公司协议条款及相关价格等数据。
c乙方不得跨区域进货(公司协调调货除外)和销售。
d乙方不按公司价格原则执行,初次窜货,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对营销网点给予其造成公司损失3倍的赔偿公司,并撤消其代理资格。公司在其经营区域内重新设立代理商。
e甲方业务人员在乙方处以代理价格窜货销售,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的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除按照上述处罚的3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公司视其情节保留追溯其法律等责任的权力。
八、售后协定
1、产品售出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超过六个月提出的,甲方不予受理。
2、因甲方因素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费用责任,因乙方客户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需甲方处理的零配件及上门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将产品退还给甲方或者要求调货时,在征得甲方同意且保证产品完好的前提下,甲方给予其有偿退还,退货价格按照甲方现行实际结
算价结算。一年内退货的,按进货时标牌上注明生产日期当时的价格的90%结算,超过一年的,按进货时标牌注明生产日期时的价格80%结算,超过两年的不准退货。退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非标、非常用产品及内损或包装不完整的不准退货。
九、广告支持
1、为了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振达品牌知名度,公司对乙方所投入的路牌广告、电话簿和专业杂志刊登的广告等费用给予30-50%的支持,但不超过乙方年销售额的2%。
2、代理商参加展览时,公司可派专员协助参展览。展位费用给予50%的支持。如需特装展位,经报请公司同意后,展位布置按每一展位1000元支持。
3、乙方制作、刊登广告或者需要参展时,必须事先填写《广告征订、参展申请表》,经销售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费用支持。
十、其他协定
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原则上只能经营甲方生产的振达牌防爆系列产品,不得经营其他防爆厂家的同类产品。
2、甲方对乙方的购货规格、数量(定单)以乙方的传真为依据,甲方对乙方进货款以到帐(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准,甲方按乙方的传真要求发货。
3、甲方以一年为一考核期,乙方若无能力完成指标(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在当地市场另设经销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款。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第三方,已转让的视为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或撤销销售经销权。
5、乙方应及时反馈产品质量、价格、市场行情等信息,应配备售后服务能力。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6、为避免在业务往来中,双方帐务出现差异,乙方须每月同甲方核对一次帐务。
十一、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间年。期满欲续约,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申请经销资格,并经甲方同意后可继续签订经销协议。
十二、本协议如有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电话:
邮编:
手机:
电话:
经营地址:
地址:
家庭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代理配股缴款有关协议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过自愿协商,就代理配股缴款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配股缴款(不包括增发、配售新股、转配、转让、转转配),代理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记名证券为限。
二、甲方同意由乙方按上市公司公布的配股比例、配股价格,将其配股款自动从甲方资金账户划出,但甲方须保证其资金账户有足够资金用于缴纳配股款,因账户资金不足而未配股,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在甲方资金账户上有足够配股款时,在配股缴款期内,乙方应及时自动为甲方办理配股,(甲方资金不足时,按账面资金可配数给予部分缴款),由于乙方的过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未能为甲方配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当甲方证券账户如有遗失、冻结或欲将账户转往异地时,应持本协议书提前通知乙方,说明情况,由乙方视当时情况及时处理。
五、如果甲方因某种原因不愿缴某只股票配股款时,必须在该股票配股的缴款起始日前通知乙方,否则,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被视为甲方同意此次的配股缴款,直接由乙方从甲方资金账户划出,无需甲方另外授权。
六、若因证券交易所数据库不正确而非乙方的过失造成配股不成功,甲方应承诺不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后第二日起生效。自指定交易撤销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选择人事代理单项服务;
二、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的选择,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单项服务,内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出具证明、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三、乙方请求甲方提供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人事代理协议;
七、协议有效期(至少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期届满前,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出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继续委托代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计收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
九、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十、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直接做档案数字化加工,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