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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
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嘉兴市招标办指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嘉兴市招标办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招标办主要承担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市经济 开发区、嘉兴港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全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嘉兴市招标办单位简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原名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为科级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5名。"中心"位于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 易)大楼三楼,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分为办公、开标、评标、受理窗口和资料档案5个区域。内设信息综合科、政府采购科、药 品采购科、产权交易科、建设工程科、土地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等职能科室,具体承担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市经济 开发区、嘉兴港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全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嘉兴市招标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招标采购交易信息;
(二)对交易双方、中介代理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
(三)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各类招标采购、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
(四)管理、维护、使用评标专家库;
(五)收集和公布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建立投标人、供应商、 中介机构和商业价格等信息网;
(六)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服务 ,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七)按规定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费用,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信息、交易数据的统计工作。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嘉兴市招标办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
嘉兴市招标办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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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中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定是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新档案法的颁布施行对不断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第四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第三十九条 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
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档案馆可以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
嘉兴市招标网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嘉兴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嘉兴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浙江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概况: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原名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科级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5名。"中心"位于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大楼三楼,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分为办公、开标、评标、受理窗口和资料档案5个区域。内设信息综合科、政府采购科、药品采购科、产权交易科、建设工程科、土地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等职能科室,具体承担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市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全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嘉兴建设工程招标网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规定本地区建筑企业的发展,规定本地区建筑企业招投标的规范性,制定了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本规定标准的30%计收。原我局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表中第二项“工程预算、标底、报价编制”一栏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二、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编制单位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确定。
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有关服务收费。
(一)对工程承包单位、中介机构、建材生产企业和经营商委托交易中心发布信息的,交易中心可向委托方收取信息服务费;对提供交易场所有可收取设施租赁费;上述项目具体标准由同级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交易登记、咨询和发标、收标、开标、评标等交易服务的,承发包关第确定后,可对该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为:对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按交易额的0.03%向承发包双方分别收取50%交易服务费;对工程设计或监理等服务项目,按工程概算总价的0.1%向发包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杭州、宁波、温州和省属交易中心最高允许按上述标准上浮10%,其它市、县交易中心最高允许按上述标准上浮25%,下浮不限。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收取。原我局《关于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浙价服【2001】18号)的规定同时废止。
四、上述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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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一、创新管理思路,借鉴现代管理理念
事业单位管理与企业管理存在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工作内容和效果评价层面,但在管理制度上存在较多的共通之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落后,从根本上来说在于管理理念的落后,主要领导干部的思维不进步,整个单位的管理水平便难以提高,无法跟上时代的新变化。因此,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升级优化,需要自上而下地创新管理思路,通过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些理念,有机地融入档案管理工作中,树立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机制,提高运行质量。
二、创新制度管理,加强法规落实和制度考核
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保障档案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基础。一方面,所执行的制度要具有先进性,事业单位应该对机构内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淘汰优化,将陈旧刻板的管理制度进行改善,特别是档案管理制度,事关每一项具体工作,要求制度与实际工作要严密结合;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必须科学、稳定,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制度的层面,电子档案的推行还缺乏足够的制度依托,单位内部的一些文件、制度等资料,在保存一部分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更多的是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和归类。电子档案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在制度层面,还缺乏对电子档案的管理优化,哪些资料可以仅保存为电子档案,哪些应该同时保存纸质材料,都要严格分类和履行。此外,如何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也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面临的重要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并严格执行,需要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档案工作不出现漏洞。
三、创新管理手段,数字档案实现普遍化
档案管理的优化还要考虑具体的执行层面,通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设备和信息技术,提高档案资料的归集、查阅和管理水平。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信息化建设,建立重要档案及时申报备案、普通档案定时备案、历史档案积极挖掘的基本工作手段,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充实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丰富程度。以档案的保管形式为例,纸质档案是传统手段,但数字档案是当前的主流手段,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确保互补性和安全性,是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实际工作中必然会出现多种偏差,一些资料的处理情况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大量资料重复备案、个别资料难以查阅的情况。因此,将数字档案管理水平提升到战略层面,成为纸质档案同等重要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四、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要实现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优化,就不能忽视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技能和专业性,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传统与现代两种档案管理方式。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可以尝试员工轮岗制,即为员工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提高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使其明确自身职责,以此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科学、顺利地开展。
五、创新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体制
确保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离不开软硬件设备的大力支持。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结合档案管理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所要用到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做好相应的配置与更新工作,以便减少对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最近几年里,随着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日益完善,事业单位逐渐将目光放在了档案管理的风险上面,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力度,尽可能减少发生技术性的失误而造成成本的过度浪费。
对档案信息要进行统一化管理,同时还要在这个统一管理的基础之下,建立一定的分散式系统,这才是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最理想模式。要想加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成立专业的专家咨询小组,这些专家成员可以在一起讨论协商,经过讨论才能提出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长期发展目标,制定出与之相关的标准和方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提高经费的预算水平,尽快解决好重大的问题,为提高档案管理决策水平建立一定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