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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档案管理

时间:2023-03-06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档案的整理、检索、统计、归档、保管、查阅等工作;

  2.负责档案的登记、编号、查阅、借阅、归还等工作;

  3.负责档案的编制、审核、更新、保存、报废等工作;

  4.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管理、保全工作;

  5.负责档案的定期检查、清理、保护工作;

  6.负责档案的报废处理,提供报废档案资料;

  7.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环境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8.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的制作;

  9.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

  10.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

  12.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报送工作;

  13.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咨询服务工作;

  14.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存取工作;

  15.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报废处理工作;

  16.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档案安全保护工作;

  17.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档案科技应用工作;

  18.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19.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档案室内部流程管理工作;

  20.负责档案的档案室的档案信息的档案室外部流程管理工作;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

  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那么我为大家分享整理的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流程,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资料的范围

  建设工程基本资料和具有监理人员签字及盖章的技术与管理文件,项目监理机构一般都必须收集存档备查。

  三.监理资料的内容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JL-A003(附相应证明文);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报审、复工报审及工程暂停令;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资料;

  (10).测量核验资料;

  (11).建筑材料、构配件、主要工程设备选型的报审表JL-A006、JL-A008、JL-A007(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检验批验收记录SG-013、SG-T×××;

  (15).工程进度计划;

  (16).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7).监理工程师通知;

  (18).监理工程联系单、监理备忘录JL-B002、专题报告JL-B005;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志;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3、SG-026、SG-027、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2;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2.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将以下资料归档:

  (1)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文件资料;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任命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的书面通知资料;

  (3)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的见证检验资料;

  (4)旁站监理记录;

  (5)建设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的清单及完成监理工作后的移交清单资料。

  3.特殊工程应根据建设单位的保密要求,按约定资料归档。

  四.监理资料的立卷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监理资料一般按单位工程及施工时间顺序分类、编目、立卷、归档。案卷装具采用统一无酸纸卷盒(盒内应有资料目录)。监理资料按以下要求进行分类、分册(原则上按单位工程组卷,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合并):

  1.第一册《建设工程项目基本资料》

  (1).委托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含各类合同,如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等);

  (3).建设工程监理报审表;

  (4).施工许可证;

  (5).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任命材料及人员变更资料;

  (6).勘察设计文件(照片);(备注:应注明盖资料章有效或无效);

  (7).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8).设计监理审核报告;

  (9).工程开工报审表JL-A001(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GS-002,报告内要求的附件完整、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记录表JL-A014);

  (10).工程暂停令JL-B001;

  (11).复工报审表JL-A009;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JL-A002;

  (13).监理招投标文件;

  (14).施工招投标文件;

  (15).工程洽商文件;

  (16).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考评手册。

  2.第二册《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建设监理工作月报表JL-C002;

  (4).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

  (5).施工监理日志JL-C004;

  (6).旁站监理记录表JL-C003;

  (7).监理备忘录JL-B002;

  (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JL-B003;

  (9).会议纪录JL-B004及来往函件;

  (10).专题报告JL-B005;

  (11).监理台账(含监理设施配备台帐、监理技术资料配备台帐);

  (12).收、发文登记表;

  (13).工程资料的照片及声像资料;

  (14).监理工作联系单;

  (15).有关工程协调资料;

  (16).其它监理资料(含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资料)。

  3.第三册《安全资料》

  (1)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含监理机构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普工持证上岗制度);

  (3)对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表(重大危险源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设备安装、爆破及拆除作业、高空作业等);

  (4)安全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

  (5)安全专题及会议纪要;

  (6)安全检查记录;

  (7)安全周、月报;

  (8)安全监理总结;

  (9)安全三级教育汇总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0)安全交底签认汇总表;

  (11)架体、塔吊拆除报告;

  (12)安全交底报告;

  (13)机械设备审批表、施工机械及各种设施的'验收手续(含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含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工,如电焊工、气焊工等。);

  (15)被列为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资料。

  4.第四册《质量控制资料》

  (1)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JL-A005(报审后排列测量放线成果表及附图、所用仪器的计量检定证明书、测量人员资质证书);

  (2)建筑材料报审表JL-A006(报审表后排列复检报告、见证取送样单、出厂合格证);

  (3)主要工程设备选型报审表JL-A007;

  (4)工程构配件报审表JL-A008(报审表后排列复检试验报告、见证取送样单、出厂合格证);

  (5)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JL-A015、JS-006、SG-001;

  (6)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JL-A016;

  (7)隐蔽、检验批验收记录SG-013、SG-T×××;

  (8)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含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出厂证明、试验单目录SG-010;混凝土(弯、拉)强度合格评定SG-029;单位工程混凝土试验强度汇总表SG-03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SG-019;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SG-020;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SG-T028);

  (9)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JL-C005(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装饰、屋面、设备安装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及专题报告;

  (10)混凝土浇筑许可证;

  (11)设备报验(按检验批分别报验);

  (12)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必须为原件;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SG-T02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3;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2;单位工程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SG-02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SG-018;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TS-004等)。

  5.第五册《进度、投资控制资料》

  (1)工程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JL-A004(附进度计划);

  (2)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JL-A012;

  (3)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JL-B006;

  (4)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JL-A010;

  (5)()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JL-A017;

  (6)()月付款报审表JL-A018。

  6.第六册《合同管理资料》

  (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JL-A003(分包单位包括合同约定的分包施工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商、商品砼供应商、预拌砂浆供应商、检测试验单位、防水施工单位、门窗供应商预制桩供货商等,表内附件应完整);

  (2)费用索赔申请表JL-A011;

  (3)技术核定单SG-004;

  (4)()工程变更单JS-007;

  (5)费用索赔审批表JL-B008。

  五.监理资料的移交与归档

  1.在工程监理中,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材料设备的试验检测及进度控制、造价控制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均已随监理工作进度提交给建设单位,故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监理机构只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工程竣工后30日内,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对监理资料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并按向监理档案室完整移交。

  附注: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档案部门提交以下监理资料归档: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工程开工审批表;

  (6).工程复工审批表;

  (7).工程暂停令;

  (8).不合格分项工程通知;

  (9).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

  (10).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11).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12).延长工期申请表;

  (13).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14).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5).合同变更材料;

  (16).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17).计算机管理(信息管理)。

  建设监理档案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系统完整地的保存和科学地管理我所的建设监理档案,根据本所《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监理档案,是指我所在对受托建设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像记录等技术文件的总称。是我所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也是我所对监理的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和科学控制的真实记录。它对我所的业务拓展和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所监理部移交;二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三条监理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责任人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将根据本办法整理的监理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监理部,由监理部进一步编目、组卷、装订并保存。只有合格地完成了归档工作,项目的监理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第四条为便于监理档案的编制和查阅,监理文件的分类和编码统一规定如下:每一份监理文件均采用一组九位代码来表示,例如:

  D J 2 0 1 0 2 0 1

  第1位:D含义是“档案”类,以区别于“图书”“资料”;

  第2位:填写字母J或S。J含义是“建筑安装工程”;S含义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3位:表示文件的大类,以数字来表示。“1”代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代表监理文件;“3”代表施工文件;“4”代表竣工图;“5”代表竣工验收文件;

  第4、5位:表示文件的小类,以阿拉伯数字编码。编制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的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附录A)的顺序编号;如“立项文件”为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为2等等。

  第6、7位:表示文件属类,是小类项下的分项,依照附录A中“○”的数字编写,如不划分属类时可分别填写“0”、“0”。

  第8、9位:为文件流水号。

  本例代码含义为:建筑安装工程挡案—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一份。

  第五条一切依法监理的证明文件和监理质量的证明文件及作为监理成果的结论性文件,均应属于归档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3勘测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

  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7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9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工程暂停令;

  10测量核验资料;

  11工程进度计划及控制资料;

  12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查、试验资料;

  13施工试验资料;

  14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资料;

  1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支付证书;

  1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18各种报验申请表;

  19监理日记、监理月报;

  20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21检验批、分项(子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资料;

  22索赔文件资料;

  2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5监理工作总结;

  26鉴于每个项目具体情况不同,归档资料不一定都如上所列齐全,但绝不能少于附录A中规定监理单位应保存的文件内容。

  第六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其幅面尺寸为A4幅面。

  第七条监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密级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监理档案应有专人保管;监理档案的到期销毁必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造册,由指定人员见证销毁。

  第九条外单位来所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所主管领导批准。有密级的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工作需要确需借阅时,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竣工监理归档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7、会议纪要;

  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则与方法是什么?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分类: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监理单位应当将什么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当将下列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二、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1.独立性:咨询企业与建筑承包人或器材制造商不能互为股东或合伙人。

  2.专业能力:拥有能够胜任委托项目的专家和管理该项目的专门人才。

  3.工作业绩和经验:具有从事咨询工作的经验,并要通过某些具体项目所取得的成效来说明。

  4.声誉:在同行和业主中的声望。即对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工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关于监理资料应当保留几份?

  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关于监理资料应当保留3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关于监理资料应当保留3份,1份用于档案存档,1份用于日常查阅,1份用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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