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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园林工程档案规范
一、总则
1.1本规范规定了园林工程档案的编制、组织、保管、使用、保护与处理等有关事宜,旨在确保档案的真实可靠,为园林工程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保证提供可靠的证据。
1.2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所有园林工程的档案编制、组织、保管、使用、保护与处理,但不适用于园林工程建设单位自行编制的档案。
1.3本规范所称的园林工程档案,是指园林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记录等,以及园林工程建设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录像等,作为园林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二、编制
2.1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格式及时准确地编制园林工程档案,并将其交于监理单位保管。
2.2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园林工程档案,并将其交于园林工程建设单位保管。
2.3园林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园林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
(二)园林工程建设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录像等;
(三)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文件;
(四)监理单位的技术报告;
(五)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
三、组织
3.1园林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园林工程建设的内容、进度及其他要求,组织成适当的册数,以便于管理、保存和使用。
3.2园林工程档案应当分类编号,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3.3园林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册数排版,每册应当编制目录,并将册号、目录页及文件页码等记录在目录上。
四、保管
4.1园林工程档案应当放置在安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严禁放置在潮湿、可燃物、易燃物、易爆物等危险场所。
4.2园林工程档案应当使用专用的档案柜或档案架,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被损坏、灭失或被他人窃取。
4.3园林工程档案应当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文件、资料及记录,以确保其真实可靠。
五、使用
5.1园林工程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外泄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2园林工程档案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
六、保护
6.1园林工程档案应当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
6.2园林工程档案应当定期清理
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则与方法是什么?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分类: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监理单位园林工程档案规范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方法要点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方法要点
由于绿化工程是综合类工程,涵盖许多分项施工内容,涉及各独立专业的数据资料均要按相关行业标准记录整理。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方法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工程开工前期的资料收集与管理
(1)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
施工方需向建设方索取完整的图纸资料,并包括建设单位对图纸会审的记录材料。图纸工程量是直接计量的依据,图纸外量须有复杂审批手续方可计量。图纸不仅是施工的技术依据还关系施工方的经济利益,是工程资料建立的首要环节。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图纸工程量与现实相差较大的情况,尤其是土方工程。如果施工方按照设计七方量施工,将无法达到建设方要求的景观效果。要达到效果就须大大增加土方量,而监理、审计方往往根据图纸设计量控制工程增量,这样就会出现各种矛盾,须耗费大量精力协调各方关系,还要办理各项变更手续。
如果我们在建立图纸资料时注意细节、考察现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可以大大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效率。
(2)技术交底资料
该资料是合同段绿化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是各项施工活动的行业标准,如有分项分包工程,施工方须将标准细化、量化,签订责任书,以确保工程质量,一旦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就有据可依,便于管理。
(3)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资料。该资料对日期、材料、人员、机械等元素进行合理安排,保障工程按期有序进行。一般需报建设、监理单位备案。材料不足,人员配备不齐、机械重复往返等都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状况,虽有偶然因素,但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失误。
如果施工方案恰当、组织合理,就不会到处搞突击,无序调动机械,既造成经济浪费还要延误工期,因此,合理完善的施工组织资料,既可节约资金又能提高工作效率。以上三项是施工前期的资料工作,内容单一。管理虽然相对简单,但要求全面详实。既要方便施工阶段查用,还要为验收计量阶段出具各项依据,确保施工方利益。
二、工程施工期间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工程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进场后提交给建设、监理单位的开工申请。各分项工程开工前还须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收到回复后开始施工。该资料是工程序列要求的环节,按规定内容填写即可。
(2)工程原材料质检、实验资料
监理单位园林工程档案规范
包括合同段绿化工程所需苗木检疫、检验证明、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报告、原材料实验报告等资料。该资料不仅是原材料进场的前提,还将附在分项计量资料上,否则监理方有权不与计量,给后期的结算工作带来麻烦。
(3)工程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是施工单位记录施工数据的原始资料,是计量的基础数据。包括测量数据、栽植数据、隐蔽工程记录资料等。由于绿化工程是综合类工程,涵盖许多分项施工内容,涉及各独立专业的数据资料均要按相关行业标准记录整理。
在该资料整理过程中,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注意细节的把握。我们就有资料员在做施工资料过程中,就曾因专业知识不过硬,原始记录缺项,造成无法计量而造成经济损失。原始资料是资料整理过程极其重要的部分,须有专人、专项管理,资料细节的缺失和失误,将会给施工方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原始资料是计量的基础数据,是经济利益的基础保障,在记录整理过程,应随时与监理、审计方沟通,并有两方的签字认可,方可作为计量依据。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监理、审计现场查验,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情况。
(4)变更资料
由于不可预见原因,施工方与建设方均有可能提出工程变更。一般由建设方以业主指令形式通知变更。施工方应记录变更原因、变更数据等资料,由监理、审计方签字认可,作为变更计量依据。由于各分项工程交叉进行,许多工程段将重复建设,此资料就可作为重复计量的依据,避免施工方的损失。
(5)计量资料
一般以工程量确认单的形式记录工程量。依据原始数据记录,分项计算并填写工程量确认单(必要时附简图说明)。由监理、审计单位审核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该资料就是将原始记录以统一的格式量化作数字,便于计算填写结算资料,有规范可依,填写较为简单,但要确保不漏项,不出错,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工程施工资料是记录整个施工阶段数据的基础资料,分类复杂,专业要求高,必须严格要求、高标准完成。只有完整清晰的工程资料,便于查验各个施工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并能根据基础数据及时修正工程细节,保障工程质量,获得合理企业效益。
三、竣工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分项工程完工、整验、评定资料
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方检验合格后出具分项工程完工证明,方可进入工程结算阶段。
(2)结算资料
合同段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单位依据计量资料,按规定格式做出结算报告,连同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证明,各分项工程验收证明,竣工图纸等资料交审计部门审核。该过程中应由施工方专业人员配合审计部门,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精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利用工程定额,是该资料整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3)竣工报告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一般情况的在工程整改完成后,各单位签字认可,工程正式完工。
(4)交接资料
是施工单位与管理单位就材料、公共设施、水电管网等内容进行交接建立的资料,便于工程的后续管理。竣工资料涉及建设、监理、审计等重要环节。按照各方不同要求,整理出相关完整资料,该资料的管理相对专一,按各专业要求管理即可。交接材料作为工程的结束材料最后按工程编号归档。
(5)施工总结资料收集与管理
该资料是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内部对合同段工程的总结材料,包括施工总结和技术总结。通过回顾施工过程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并指出今后工作的方向。
园建绿化工程是一项内容复杂,涉及多专业的工程综合项目,施工资料复杂,项目繁多,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是施工过程的重要环节,施工方只有按各相关专业要求,建立健全分项资料,有序管理档案内容,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质量,保障施工方的经济利益。
南宁市城建档案馆对园林景观工程竣工资料有什么要求?有些什么目录?要归档吗?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什么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程序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前城建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5号)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建档案馆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不符合要求者限期修改完善”。
二、工作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报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各专项验收合格资料;
2、全套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电子、声像材料);
3、《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4、建设工程各专项验评表;
5、经办人《城建档案员岗位证》(审验后退回)。
受理部门: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业务一、二科,电话:85800375、85809229
责任部门: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业务一、二科,电话:85800375、85809229
三、办理时间什么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程序
法定办理时限:(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
承诺办理时限:接到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依据:无收费。
五、办理地点: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业务一、二科(台北路181号)。
六、工作流程:
1、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前,申报人向市城建档案馆提出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并送交申报必备资料:全套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电子、声像材料),《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各专项验评表,经办人《城建档案员岗位证》(审验后退回)。
2、组织。验收组织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单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档案员;验收地点:施工现场。
3、评议。由建设及监理单位介绍档案收集、组卷自审情况;由市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什么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程序员审核全部档案材料;总评议后确定工程档案是否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应当整改的内容,并签发《验收意见书》。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浪费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特指园林工程)
下列内容为石家庄市的,其它城市可以参考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石家庄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园林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地方标准《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园林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2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为5万元)及其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石家庄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园林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竣工验收实施具体监督。
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园林工程的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接受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业务指导,竣工验收的具体监督可委托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园林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园林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其中绿化工程绿化完工验收合格、经一年养护且养护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绿化土壤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审批部门、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园林工程保修书。
第六条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初验: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先进行自查自评;
在自查自评等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竣工验收(或绿化完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已完工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内容,其中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时还应包括绿化完工验收情况和一年养护情况。
(二)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先提请规划(设计审查部门)、公安消防、环保、城建(园林)档案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使用专项验收。按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组织
(1)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并审查各项验收条件后,应将园林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技术资料情况和专项验收情况报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经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并同意验收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确定验收时间。
(3)建设单位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或绿化完工验收)时间后,应通知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2、竣工验收组成人员:
(1)建设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其他现场管理人员。
(2)施工单位: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质量、技术负责人。
(3)设计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专业设计人。
(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现场监理人员。
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政府投资的项目验收时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参加。
3、竣工验收(绿化完工验收)方案内容:
(1)工程概况介绍:工程名称、地址、性质、结构、规模等基本情况。
(2)验收依据:本工程验收使用的标准、规范情况,图纸设计和审批情况,工程资料情况等。
(3)时间、地点、验收组成人员。
(4)工程验收主持人和参建各方各方汇报工程情况。
(5)验收程序、内容和组成形式。
4、竣工验收(或绿化完工验收)的实施:
(1)建设单位主持人宣布验收方案和验收组成员情况。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概况、合同履约情况、专项验收情况和工程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
(4)按土建、安装、绿化组成专业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
(5)对工程实体查验数据进行记录,查验人签字。
(6)对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绿化效果、观感效果、安全和使用以及各管理环节做出总体评价,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要求的,验收人员签字通过验收。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编制《石家庄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档》(或《绿化完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号、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建设、设计、园林绿化审批部门、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意见。
《石家庄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档》(或《绿化完工验收报告》)应当使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
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的人员、组织形式、各方的质量合格文件、技术资料情况、验收程序、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验收结果等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有关园林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整改,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日期以最终通过验收的日期为准。
参与验收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由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授权部门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时进行验收。
第八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验收监督记录表,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对验收情况提出评价。对通过竣工验收(或绿化完工验收)的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石家庄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档》中提出备案建议,在《绿化完工验收报告》中签署监督意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备案表一份(由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
(二)园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园林绿化规划审批部门出具的园林工程审批验收认可文件。
(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六)档案管理体制部门出具的园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七)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的监督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齐验收备案材料后十五日内出具《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由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
第十一条对绿化完工验收合格的绿化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绿化完工验收报告》签署监督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通知施工单位进入绿化养护期,并书面报告当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石家庄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园林工程决算的必备文件。
《绿化完工验收报告》是施工单位进入绿化养护期、进行绿化竣工验收的依据,同时也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绿化工程决算评审的前提。绿化工程在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绿化完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进入一年养护期,一年养护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4月7日建设部令第78号)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将不合格的工程作为合格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八条予以处罚。将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擅自继续使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款责任。
第十六条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向城建(园林)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建设档案。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关规定,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能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石家庄市园林绿化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石家庄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园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园[2003]1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有效期自2007年5月1日起至2012年5月1日止。
监理单位保存资料及年限
根据监理单位承揽的工程规模大小,建立档案规定。是有明确的。保存年限。永久。长期等。尤其对现场的质量。方便。多数都是长期保存的。还有设计变更等。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如下: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参加设计交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与开工申请报告一并报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建立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双复核,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测。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园林绿化工程简介
园林绿化工程是建设风景园林绿地的工程。园林绿化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