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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各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开工前应建立“档案”主要内容有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程验收、危大工程事故隐患处置和其它等相关资料。
目录:
1、危大工程清单
2、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3、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
5、危大工程验收
6、危大工程事故隐患处置
7、其它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使用规定及其各表格填写要求
一、根据住建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江苏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2018版)以及住建部制定发布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等相关内容,现将我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档案》进行修订,修订后采用第六版监理用表中的表A.0.19表式作为封面,即《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以下简称“档案”。
二、各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开工前应建立“档案”,“档案”主要内容有: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程验收、危大工程事故隐患处置和其它等相关资料。
各项目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完善“档案”内容。填写各表栏时,应保证内容真实,事实清楚。本“档案”应由监理组形成独立的账册单独保管,直到工程结束交公司档案室。档案室应视工程中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确定保管期限。当涉及到法律问题时,保管时间应符合法律时效的规定。
三、关于危大工程的验收:由施工单位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第七册”和“第八册”中相关验收表格申报验收。该资料中未包含的危大工程验收表,参照相关规范、标准、规程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补充。
四、特别说明: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事宜: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可使用监理用表A.0.14“监理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信手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可稍缓或不能准确判断时,应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酌情安排共同对现场勘察后再做决定。“监理报告”应附相关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文件资料。
五、项目上除了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外,对于其它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也须建立档案备查,相关参考用表附后。
六、各种表格的使用及填写要求:
1.“工程概况以及各参建单位(五方责任主体)人员、资质情况登记表”: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工程概况栏应重点填写工程的安全管理特点。各类证书、许可证应收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保管,成为本“档案”的附件。
2.“危大工程清单”:用于汇总项目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登记表”的目录和概况。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登记表”:本表是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规定而单独设立。各项目的每一个危大工程均须按照本表单独登记。
4.危大工程验收表:该表编号及表式均采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第七册”和“第八册”中相关验收表格编号及表式。按规定组织验收。
5.“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记录台帐”:本表用作“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表”(采用第六版监理用表A.0.18的表式)的登记台帐。监理对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必须定期进行(根据各种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检查周期进行、最少不少于每月一次),同时根据危大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重要节点检查,专项检查应填写“附表”(第六版监理用表A.0.18的“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表”),附在本表后。
6.“危大工程监理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台帐”:本表用作危大工程监理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的登记台帐。监理对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并采用“附表3”(危大工程监理日常巡视检查记录表)形成记录。
7.“危大工程监理旁站记录台帐”:本表用作危大工程监理旁站记录的登记台帐。监理对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旁站根据职能部门规定进行,并形成旁站记录。
8.“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表”:采用第六版监理用表中A.0.18的表式,作为(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记录台帐)的附件。本表专门用于危大工程的专项巡视检查,本表编号从A.0.18-1~A.0.18-14,分别列出了常见危大工程巡检要点,对于不常见危大工程本表未全部列出,应根据相关规范、规程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补充。
9.“危大工程监理日常巡视检查记录表”:作为(危大工程监理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台帐)的附件。
(以上作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可单独成册)
10.“项目监理组人员上岗情况登记表”:监理组人员的职称证和执业资格证,应装订成册,成为本“档案”的附件。
11.“履行监理安全责任体系管理资料、监理规划及相关细则登记表”:按表格内容填写。涉及危险性较大或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细则,应在相关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同意后编制,并在备注栏注明是“危大工程”。
12.“(总/分包)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登记表”:按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填写表头。各类执证上岗人员的证件复印粘贴在A4复印纸上装订成册,成为本台帐的附件。
13.“(总/分包)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查登记表”:本表专用于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登记。各项安全方案经监理审查审核同意后,即可在审查审核日期栏登记;如审查结论为否决,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反复多少次填多少次,直到审查合格为止。
14.“现场施工设备、机械登记表”:本表中应填写除现场使用的小型手持有动力源以外的的所有施工机械。对必须经强制性验收的机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验收。
1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登记表”:对工程中需使用的并运至施工现场、库房、生活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时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查,明确相关责任人。
16.“安全文明类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登记表”:记录安全文明类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签发及回复、整改、验收情况。
17.“因安全问题下达工程暂停令登记表”:摘要因安全问题下达停工令原因、停工部位、整改验收情况、复工时间。
18.“因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登记表”:记录工程因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9.“安全生产事故登记表”:登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为国家规定的等级安全事故。
20.“安全巡视、检查记录登记表”:本表一般情况下每周检查登记填写一次,每周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表)作为附件附在本表后。本表备注栏应说明是否有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否口头告知有关人员或下达监理通知书、停工令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情况等。所有监理组人员都有责任参加安全巡视检查,并发现报告安全问题,在参加人员栏目中记录发现问题人员及旁证人(可以是施工或建设等单位人员)姓名,至少应两人。
21.“工程重大/一般危险源辨识及主要预防措施一览表”:本表按照建筑工程中常见风险源并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中“安全生产现场控制”相关要求,列出了152项风险源。各项目应根据项目情况,对本表中已列出但项目上不存在的风险源,在“主要预防措施”栏注明“不存在”以示项目没有此风险。对本表中没有列出而实际存在的风险源,可将本表栏目扩展并加以判断。新加入的风险源,编号仍按本表延续。“主要预防措施”栏,监理人员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方案时,应摘录方案中的主要预防措施,并判断是否合理。“监控责任人”栏中注明监理组负责监控此项危险源的监理人员。
22.“有关监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规定等清单目录”:为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各级部门文件规定等清单目录(本表中已经登记的可供参考,各监理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时收集、更新、学习、宣贯落实)。
23.“有关监理安全管理规范、规程、标准等清单目录”:本表应列出该项目监理安全管理需配备的规范、技术规程、标准等清单,应注明存放格式(文本?电子档?)、文件夹。(本表中已经登记的可供参考,各监理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时收集、更新、学习、宣贯落实)。
2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要点检查表”:用于对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的检查,项目开工前检查一次,以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25.“每周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表”:作为(安全巡视、检查记录登记表)的附件,用于项目常规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检查内容要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标准、规程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
26.:为项目监理组每月在公司信息平台申报所监项目重大危险源情况(项目现场留纸质文档备查)。
监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二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一、施工单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手续;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3)交底
1、方案交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
1、现场检查资料
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记录、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记录、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记录等。
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2、验收记录
常见的验收如下:
①基坑、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记录
②塔式起重机验收记录
注:塔式起重机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前,应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施工升降机验收记录
注:当遇到可能影响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6个月以上时,应对施工升降机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JGJ202-2010第8.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首次安装完毕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3、隐患排查整改和复查记录
二、监理单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手续;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3)各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专项巡视检查记录;
注: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5)验收记录;
(6)隐患排查整改及复查记录(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监理通知回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