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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归档
法律分析:不动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
1、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2、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3、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4、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5、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归档是怎么回事
房产证归档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房产证经系统整理交档案室或档案馆保存。
归档,是指文书部门将办理完并且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档案室或档案馆保存的过程。归档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制度,又叫“归档制度”
房产证归档后保存的材料叫做房地产档案。
房地产档案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发证登记、房地产交易买卖、房屋动拆迁、建设用地及批租用地活动中,经过收集、整理、鉴定,按一定的手段形成的反映产权人、房屋自然状况及使用土地状况,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计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磁介质软盘等各种载体内容的文件材料。
归档流程
【归档时间】:
1)要实行定期归档。定期归档,就是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整理、立卷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2)移交的时间一般在第二年上半年,一些专门性文件或驻地分散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可推迟至第二年的下半年。
【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1)原件归档;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3)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4)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办理房产证之前开发商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归档
过户后是先出证,你先拿房产证,出证后才归档,
所谓归档,就是把你买了这房子的信息录入到房管局的档案库里,这样在房管局查册就能查到这房子是你的,没归档就查不到这房子是你的,总的来说,所有要查册才能做的事(如交易,查个人名下物业什么的)都要归档后才可以,
不动产登记资料都包括什么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以下这些: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建设符合不动产登记资料安全保护标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存放场所。
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属于归档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建设符合不动产登记资料安全保护标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存放场所。
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属于归档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