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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档案要求
一、档案建立要求
1、档案建立应符合《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工程监理项目的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组织建立档案,档案应当规范、系统、完整,不得有空白、漏洞,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2、档案应当分类存放,不得混放,以方便查找和使用。
3、档案内容的编制应当符合《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的档案应当简明扼要,内容准确,无误导性,具有可读性和可查性。
4、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存放,不得乱存乱取,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档案管理要求
1、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管理,不得乱存乱取,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档案应当定期复核,确保档案内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3、档案应当定期清理,及时归档,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4、档案应当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档案应当定期更新,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实时性。
三、档案使用要求
1、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擅自更改或者擅自复制。
2、档案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擅自复制。
3、档案的使用应当记录,以便于查询和比较。
4、档案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核,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理单位应当将什么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当将下列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二、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1.独立性:咨询企业与建筑承包人或器材制造商不能互为股东或合伙人。
2.专业能力:拥有能够胜任委托项目的专家和管理该项目的专门人才。
3.工作业绩和经验:具有从事咨询工作的经验,并要通过某些具体项目所取得的成效来说明。
4.声誉:在同行和业主中的声望。即对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及保管知识
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及保管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
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工程结算目录进行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二、工程部资料员日常保管的资料
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等。
4、监理日志:原则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料室或监理资料员归档。
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编写监理工程总结,经监理总监签字,报工程主管(或监理单位)领导审批后盖章,10天内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
6、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回复:施工单位来文,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接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将回复下发给相关单位。同时工程部资料员将每份的联系单及相关回复要合并一起存档。
7、往来函件: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负责收发,内部往来函件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要分开,分别编制序号后当天存档。
8、旁站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工作完成后2天内将旁站记录交资料员归档。
9、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开工前1周内上报资料室存档,测量记录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10、签证、委托、进度申请:监理工程师办理审批手续完毕后按相关制度规定交给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将签证、委托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进度申请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办理用印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第二天分发给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同时工程部资料室存档1份。
11、施工图纸:由总工室直接下发给工程部资料员,再由资料员分发给相关工程师。工程部资料室收到图纸的当天必须保证存档1份施工图纸。工程部资料室存档的图纸按单位工程分类保存即可。
12、检测报告、勘察报告:相关项目检测完毕由相关单位在1个月内交工程部资料员按照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归档。
13、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证等项目证照复印件:施工现场保存复印件备查,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并存放入柜,任何人不能随意复印,也不能带出办公区域及外借给其他部门。
14、结算资料: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相关单位给预决算部报一份,由工程部资料员给施工单位一份,同时,资料室存档1份。
15、材料报验: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签字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由监理工程师或资料员下发给施工单位,并由资料员按照单位工程分类存档。厂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不是原件的要加盖材料商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16、施工报验资料(包括各种施工记录):施工单位上报的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等施工记录,工程师在收到后3天内签字,经工程部负责人在报验资料台帐上审批,报验资料盖章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下发给施工单位,并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照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存档。
17、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要按照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归档,设计院下发的设计变更要首先交给工程部资料员,由资料员分发给相关工程师,下发的资料要相关人员签收,签收日期精确到时分。工程部资料室同时保留1份存档。
18、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审核同意后7天内归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都必须加盖公章,总监要签名并加盖总监注册章。“编制人”和“审批人”等栏内的签字必须手签,施工单位审批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不对外报送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监理单位须加盖监理项目章,但可不必加盖公章,总监也不必签名,其它按上述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