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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档案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3-03-06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工程监理档案要求是什么

  工程监理档案要求包括:

  1.监理文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职责说明书、监理服务报告、监理质量保证书等;

  2.技术文件:包括监理技术方案、监理技术计划、监理技术文件、监理技术报告等;

  3.质量文件: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查记录、质量管理文件等;

  4.安全文件:包括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计划、安全技术文件、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文件等;

  5.监理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施工记录、监理报告等;

  6.其他文件:包括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规划资料、其他资料等。

工程监理档案要求是什么

  对监理资料的四个重要要求是

  一、监理资料的分类

  按施工阶段监理资料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即建设工程的基本文件。

  第二类,即施工单位报审的各类报表及附件。

  第三类,即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资料。

  第一类资料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主要包括:各类合同;勘察设计文件及图纸等。这些资料主要是原件,项目监理机构要及时收集并妥善保存.

  第二类主要来自施工单位报审的各类报表及附件。主要包括:质量、安全验收以及进度、费用审核表格。这些资料由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员要根据施工进度督促监理人员及时签审归档。

  第三类主要是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资料。主要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安全监理方案;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旁站记录;实测实量;会议纪要;

  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专题报告;监理日记;监理工作总结等。此外,还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制度规定要求提供的一些台帐等。这部分资料由项目部编写、纪录、传递、整理归档。

  二、监理资料员基本要求

  应掌握以下的知识:

  (1)了解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加深对工程建设的理解,从而知道自己处理的是什么资料,有什么用处,资料之间有什么关系,以便清楚掌握资料管理工作。

  (2)了解监理档案、施工技术档案、基建档案;掌握档案分类的基本方法;熟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关于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验收与移交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以便能指导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整理工作。

  (3)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理解工程验收的几个验收层次的概念及其关系;掌握各个层次质量验收地的合格条件;掌握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标准和质量验收的程序。

  (4)了解与《统一标准》配套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内容,材料、构配件验收试验、工程检测等的有关规定。

  (5)掌握一定的文秘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有关软件;对信息化管理有一定的理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技能。

  三、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文件资料,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二)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监理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自己负责文件资料,并移交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应准确、完整。

  (三)项目监理机构收集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并由经手人签字,注明日期和原件存放处。

  (四).监理文件资料涉及的有关表格应采用统一表式,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项目监理机构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四、监理资料的分册管理依据

  1、《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实用表式填报说明及要点》把监理资料按六册分类整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发布:2013年5月13日实施:2014年3月1日

  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

  发布:2014-06-25实施:2014-08-01

  第一册(共7项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实行监理招标的应附监理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监理单位公章。

  2、施工合同(含各类合同,如分包合同等)

  3、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

  4、施工许可证

  5、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A.0.1)及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6、合同争议处理意见

  7、合同变更资料

  第二册(共8项内容)

  l、勘察设计文件

  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3、工程变更单(C.0.2)

  4、工程开工报审表(B.0.2)工程开工令(A.0.2)工程暂停令(A.0.6)工程复工报审表(B.0.3)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0.1)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0.4)

  7、施工机械和设施/计量设备报审表(B.0.8)

  8、试验室报审表(B.0.6)

  第三册(共14项内容)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单(B.0.12)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监理工作总结

  7、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第一次工地会议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C.0.4)、监理例会

  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

  10、监理工作联系单(C.0.1)

  11、监理通知单(A.0.3)监理通知/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B.0.11)

  12、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A.0.4)监理通知/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B.0.11)

  13、施工单位申请表

  14、监理日志

  第四册(共5项内容)

  l、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单(B.0.5)

  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B.0.7)

  (有见证取样送检资料的附在相应的报审表后)

  3、报审、报验单(B.0.9)

  4、分部工程报验单(B.0.10)

  5、旁站记录(A.0.7)

  第五册(共6项内容)

  l、工程款支付报审表(B.0.13)

  2、工程款支付证书(A.0.9)

  3、索赔意向通知书(C.0.4)

  4、费用索赔报审表(B.0.15)

  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B.0.14)

  6、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B.0.16)

  第六册(共5项内容)

  l、监理台帐

  2、收、发文登记表

  3、工程资料的照片及声像资料

  4、其它监理资料(含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资料)

  5、D类表(项目监理机构考核评价用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

  五、监理资料的移交

  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实用表式填报说明及要点》

  需向档案部门提交归档的监理资料

  1、工程开工报审表(B.0.2)

  2、工程复工报审表(B.0.3)

  3、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单(B.0.5)

  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B.0.16)

  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B.0.7)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8、工程暂停令(A.0.6)

  9、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A.0.4)

  10、监理规划

  11、监理实施细则

  12、合同争议处理意见

  13、合同变更资料

  1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5、监理工程总结

  16、工程变更单(C.0.2)

  1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归档资料

  工程档案是指从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生产准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过程形成并应归档保存的文字、表格、声像,图纸等各种载体材料,它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工程档案移交需要满足什么要求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归档工程文件组卷分类必须清楚,将不同的'文件资料分开装订、同类型的资料装订成册,并按工程进度依次编制流水编号。

  2、移交资料类别必须齐全,内容完整。

  3、归档的工程文件原则上为原件。没有原件时,复印件要清晰,并注明原件存放位置。

  4、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不符合标准的原始资料要通过折叠和粘贴的方式达到A4幅面(297mm×210mm)规格,图标栏露在外面。由政府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的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勘察报告)除外。

  6、工程资料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签名和日期除外),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改;签字和盖章程序要完备,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不能使用二底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竣工图的折叠方式要符合档案馆的要求。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9、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10、制作竣工图只能以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单三种为修改依据。;

  工程竣工监理归档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7、会议纪要;

  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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