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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要求)

时间:2023-03-07 作者:中博奥 来源: 点击量: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

  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1992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要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

  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

  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本刊略)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附件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

  一、档案卷皮(卷面、卷底各一页)

  1、卷皮规格:长27.4厘米,宽20.5厘米;左边设三个装订线眼,眼距(从眼中心算起)8.3厘米;线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5厘米,上下线眼中心距上、下边沿均为5.4厘米。

  2、卷面标签:由装订线处向左设“标签”两个,供填写编号、姓名、籍贯用。规格为:上下高6.5厘米,左右长9厘米。两个“标签”距卷面上、下边沿各为6厘米,并与卷面装订线相连接。

  3、卷皮材料:一般可采用三百克的单面白板纸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边角,也可以用纸裱糊,但不宜过厚,以减轻档案重量。

  4、卷皮颜色:应采用浅色,如浅黄、乳黄色等,不要用大红、大绿,或黑、兰、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红色。

  5、卷面项目:“企业职工档案”、“姓名”。

  6、字体与距离:“企业职工档案”用楷体(72磅),字与卷面上边沿距离为7厘米;“姓名”用大一号宋体,与卷面下边沿相距5.5厘米。

  7、卷面里页印“注意事项”:

  (1)注意保密,不得遗失,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2)爱护档案,不要涂抹、勾画及乱加批注。

  (3)卷面与材料不得拆散,不得随意增加或抽出材料。

  二、档案袋

  1、规格:长30厘米,宽23厘米,厚(折叠部分)2.5厘米。

  2、材料质量:可根据条件选用较好的牛皮纸。

  3、袋面项目:“企业职工档案袋”、“姓名”、“制作单位”。

  4、字体和字的颜色与档案卷面同。“单位”在“姓名”下边。

  企业档案该如何整理?

  每年的归档文件整理,各单位都很重视,但整理与编目不规范的还不少,原因是档案人员对归档文件分类、鉴定等技能掌握得不够好。为此,笔者对如何规范归档文件(即文书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提出了简明扼要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清理文件,即把上一年收发文及帐外文件材料区分为:不归档、永久和定期。划分保管期限要结合《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即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定好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对照条款,逐份文件进行鉴定。

  概要地说,即便于实际工作中掌握的保管期限划分方法如下:

  永久(Y):

  1.收文中针对性文件:A、看是否主送本单位即批复类文件;B、看内容是否反映本单位人与事,如任免、表彰、处分类文件。

  2.收文中方针政策性文件,如决定、规定、办法、意见等。

  3.发文中属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的文件材料;本单位开展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4.注重“账外”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即本单位计划与总结、各类人员名册、工资册、劳动工资年报,重要创建活动文件材料等)。

  定期30年(D30):

  1.收文:上级主管机关下发的需要长期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如注明试行的、暂行的办法、条例、规定等;非主要职能工作但要贯彻的政策法规;

  2.发文:本单位形成的比较重要的业务文件材料(大致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奖励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

  定期10年(D10):

  1.收文:上级主管机关及本地区各部、局、办普发的短期内需要查考的文件;

  2.本单位形成的事务性的、办理一般性工作形成的文件。

  简单扼要地讲,区(县)级机关、文件数量比较大,特别是要进馆的单位,区分保期限期尽量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规定来;文件数量不多或比较基层的单位,可以往“自己”靠,即本单位形成的、针对本单位工作的文件材料,其保管期限可从长。

  第二步按件装订:界定何为一“件”,具体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件”有两种,①为自然件,这很好界定;②适当的“组件”。文件材料已有电子文档的,可采用缝纫机轧边(固定);后期要扫描加工的,推荐用不锈钢推订来装订,以便于还原和高速扫描。装订后的文件材料,每件敲上“档号章”。

  第三步排列文件:区分“党群”、“行政”、“业务”三大类之后在每类的二级类目下按事由排列文件。

  党群工作类下设二级类目,一般设:①党务、②工会,③共青团、④妇女工作、⑤学(协)会,在①下按时间排列文件,②③④⑤同上,文件数量少的单位可在党群类下直接按二级类目排列。

  行政管理类下设二级类目,一般有:①组织人事;②政(事)务;③财产管理,①下按时间先后排列,②③同理。(政务:文字秘书工作;事务:后勤保障一类;财产管理即审计、会计、经费、车辆、设备、房产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业务管理类: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根据各单位主管业务的不同情况,区分属类、排列文件。

  第四步编号: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编三个流水号,一年一编(即填写档号章上的归档信息)。

  第五步编目:按保管期限分别填写《归档文件目录》。

  第六步填写备考表,装盒、填写脊背(可统一用数字、代码章印上,以保持整洁与美观。

  在企业里人事档案如何管理呢具体的操作

  一、人事档案资料收集要健全

  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对人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健全,基础资料收集是很基础但又不能轻视的工作,它是员工在企业中能否获得发展的重要依据。

  能否做好员工档案的管理,也是检验一名HR的基本功是否扎实的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这些资料应该包括:

  基本个人信息:姓名、学历、专业、年龄、籍贯、过往工作经历等信息;

  入职后工号、称职、入职日期、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及薪酬状况等信息;

  入职后的培训资料、培训合同等信息;

  工作中的奖惩记录、晋升、调职、绩效考核情况等信息。

  要确保可以掌握员工从进入公司到现在的整个发展过程,如有没有晋升、奖罚、绩效考核的业绩、受过什么培训等。

  二、简单易操作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想要将纸质资料完全转化为电子资料,仅靠手工录入的方式,不光工作量极大,效率低且容易出错。此时,挑选一款靠谱好用的档案系统,才是企业迈进数字化创新的正确方式。

  首先,安全性是第一要点。人事档案既是员工个人的私密信息,同时也是企业的机密资源,一旦泄露会使员工个人和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

  其次,为了减轻工作量,电子档案的建立要更加高效快捷。所以,档案系统的功能是否足够强大,能否帮助我们快速建立电子档案,也将成为我们关注的要点,这就是“好用”的重要性。

  一款好用的电子档案系统,应该具备智能化和延展性两个特点。

  智能化是为了解决我们低效的手工录用,能够通过扫描和解析功能,高效地将大量的纸质版档案转化为电子版档案。再者,也能够通过检索功能,快速和精准地查找、调用员工档案。

  而延展性指的是,系统的功能具备延展性,不仅是当下能够满足纸质资料转换成电子数据的需求,往后也能够建立在线填写资料的表单,为企业全面推行数字化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三、纸质、电子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一般而言,当原始的纸质档案已经转移到电子档案库进行储存,那么这些纸质档案在往后的任何时间进行处理都可以,但正如前面讨论到的安全性问题,如果这些纸质资料需要丢弃,那就要进行妥善的销毁和粉碎,确保信息不会对外泄露。

  当然,如果这些原始的纸质档案,与企业现有的电子档案不构成重复或者替代的记录,那我们仍需要妥善地储存好这些纸质资料。

  企业档案管理具体要求有哪些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1、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档案统计制度

  1、做好档案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情况的统计。

  2、及时、准确地登记档案的移交和接收,作到帐表相符。

  3、做好档案室所藏档案种类、制成材料、设备和装具统计。

  4、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情况和档案利用效果的统计。

  5、有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按要求填报档案统计报表,并做到迅速、真实、准确无误。

  扩展资料:

  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9、教育培训方面。有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等。

  10、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企业党务工作以及组织、宣传、人事、保卫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企业行政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工会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11、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设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方面。

  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档案分类

  1、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的规定,编制企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2、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且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业生产、技术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生产、科研、基建、设备等类中统一编号。

  4、常用的分类方法有:

  (1)按产品型号分类;

  (2)按设备型号分类;

  (3)按科研课题分类;

  (4)按工程项目分类;

  (5)按专业性质分类;

  (6)按组织机构分类;

  (7)按时间分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企业档案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企业要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以下简称生产活动)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企业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第七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9、教育培训方面。有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等。

  10、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企业党务工作以及组织、宣传、人事、保卫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企业行政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工会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11、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设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方面。

  第九条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第十条企业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第十一条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生产、技术、经营等各项管理程序;列入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企业产品试制定型、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第十三条企业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第十四条企业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和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到货时,有关专业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检查验收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归档。

  第十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要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列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法。

  第十八条档案分类

  1、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的规定,编制企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2、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且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业生产、技术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生产、科研、基建、设备等类中统一编号。

  4、常用的分类方法有:

  (1)按产品型号分类;

  (2)按设备型号分类;

  (3)按科研课题分类;

  (4)按工程项目分类;

  (5)按专业性质分类;

  (6)按组织机构分类;

  (7)按时间分类。

  第十九条档案编目与编制检索工具

  1、要编制档案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保管单位目录。

  2、要根据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且进行档案著录工作,著录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3792.5一85《档案著录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档案保管

  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接交手续。

  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缩微胶片、照片、磁带等的保管:

  (1)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缩微母片和拷贝片应分别存放;

  (2)胶片库房应设置在没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物理性污染地段,库房内应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5、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6、档案库房的一般要求:

  (1)保存档案必须有专门的库房,并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2)档案库房建设要列入企业基本建设计划,库房建筑设计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第二十一条图纸的修改、补充

  1、修改已归档的图纸要有经过领导批准的图纸修改、补充通知单。

  2、修改内容较小时,可直接在图画“杠改”、“刮改”或者发送“变更通知单”,采用“杠改”、“刮改”时应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

  3、修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出新图代替,原来图纸作废。新图列入原图纸目录,并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图图号。作废的图纸应注明新图的编号,根据需要另行保管。

  4、整个保管单位内图纸作废,由新图代替时,应重新编制保管单位,并且注明原保管单位编号。原保管单位标注新保管单位的编号后,根据需要另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鉴定

  1、企业要根据国家利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2、鉴定工作要组织由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直接对档案进行鉴定。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且注明鉴定日期。

  3、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企业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批,并报送有关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档案统计

  1、企业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

  2、档案统计主要有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档案数量统计,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统计等。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现代化

  1、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组成部分,要列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整体计划中统筹考虑。

  2、企业档案部门要应用现代管理方法。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逐步应用电子计算机为主,包括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公自动化等现代管理手段。

  第二十五条档案管理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80)财企字第629号文《关于企业档案库房建设和购置设备所需费用如何列支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或复制件。

  第二十七条企业破产以后,除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随同实物移交外,其余档案应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章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第二十八条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是企业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发工作主要是指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档案信息开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要重点服务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

  第二十九条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几种形式

  1、在企业内部实行档案开架阅览。

  2、编制并交流档案目录。

  3、对档案进行加工整理,汇编专题资料或编制产品、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简介、文摘和数据手册、图表手册、市场信息、用户反映、国内外同行业生产情况介绍等。

  第三十条企业档案开发与提供利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三十一条对于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发展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贡献的人员,企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档案管理体制

  第三十二条企业档案管理涉及生产活动和党、政、群等各个部门,应由一位副厂长(副经理)分工领导,并且列入企业领导议事日常,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政绩的一部分。

  第三十三条要加强和充实企业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档案工作。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企业档案馆或企业档案资料信息中心。

  第三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是企业档案、资料的贮存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企业的档案、资料工作。

  第三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

  1、企业要配备适应档案、资料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人员,并且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大中型企业档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享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待遇,按工程技术专业或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企业党、政、工、团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公厅、国务院公厅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

  摘要:人事档案作为评价一个人学习和工作期间表现的重要依据,在个人的工作前途上有着重要的作用,相关单位可以查阅档案进行人事的考察和任免,通过档案的记录给予职工的正确评价。

  因此,档案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完整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关系着每个社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状态,有利于国家的管理。

  本文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人事档案;审核整理;问题;解决措施

  精准、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能够系统、全面的记载个人品德作风、最高学历、工资待遇、技术水平、任职经历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记录,是企业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的重要工具。

  由于我国现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用人制度,所以更要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认真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及精准性进行有效维护,使认识档案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

  一、整理人事档案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整理主要为手工操作,使很多现代化技术得不到应有的开发。

  通常人事档案管理员由组织部门或者人事部管辖,且其人事档案管理措施也对以往操作方法进行了延续,他们基本上都是手工操作人事档案排序、分类、裁剪、编号及装订等各道工序。

  因为人事档案相关配备人员缺乏、单位领导重视度不够等因素,使得各单位很少有精力去科研怎样通过计算机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与整理,怎样通过数据库对人才结构进行分析,怎样构建电子档案以不断与科技发展现代化需求相适应。

  (二)当前资料与以往资料装订规格不相符。

  《人事档案整理细则》中明确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mm×210mm)。

  材料左边应留有2.5cm的装订边。

  A4纸型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cm,下孔距材料底边5.4cm,孔中心距左边沿1.2cm,孔直径为0.5cm。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

  以前档案材料都是规格为16开的办公用纸载体,档案左边需要预留2.5cm左右的装订边。

  而目前的档案材料规格大多为A4,比如学历材料、职称评审材料等。

  档案中原有小于或等于A4纸型且已按照要求装订的档案材料,不需要重新打孔和裱糊,但是A4和16开的纸张放在一起整齐度无法得到有效保证,而如果对16开的材料进行重新打孔和裱糊,则又会浪费大量的人力,提高时间成本,且影响美观。

  (三)人事档案整卷装订,不易长期保存,且具有较差保密性。

  虽然档案整卷装订较为美观、整齐,但是,在对档案进行查阅时,通常要全卷查阅,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极为不利,在材料添加或者复印时,必须全部拆开材料,由此反复拆卸,极易破坏材料,对长期保存极为不利。

  二、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规范措施

  (一)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是实现档案规范管理的重点,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时刻保持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档案的审核,认真检查档案的完损工作,对于损害或遗失的篇章进行及时的补交。

  在审核过程中由于档案的数量较多,必须度杜绝错装和乱装事件的发生,时刻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将别人的工作前途视为工作的重点,培养工作责任感。

  在审核中还要进行细节的检查,查看手续是否齐全,印章是否清晰等。

  在审核工作中避免低级错误的发生,不为其他人的工作前途造成困扰,履行好档案审核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完整的进行个人档案的收集工作。

  个人档案的内容比较复杂,从就学到就业的过程中都有细致的记录,在个人档案收集的过程中就要对各个学习和工作阶段进行完整性的工作。

  在学校就学期间有关人事档案人员要依据档案内容进行收集,学生每学期的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政治面貌和每学期的学习总结等。

  对于社会中的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要按照相关单位的工作性质进行,例如党政机关的要对政治活动和政协会议等阶段性材料进行记录和管理,对于企业单位的要进行季度考核表和工作表现等进行档案收集工作。

  当然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进行指示,只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循序渐进的进行收集,保持细心的工作态度即可。

  (三)鉴别档案的真伪是档案审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档案是一个人进入社会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为了实现公平竞争,档案管理的鉴别工作必须深刻落实。

  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查看每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和相关印章,对不规范填写和虚假信息的进行另行放置,查看相关责任人和手续是否充分,档案文件是否缺失和重复,对于异常的档案文件进行不归档处理,做到维护个人档案的真实可靠性。

  避免由于个别档案的虚假造成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信任缺失。

  (四)在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时应该做到分类准确、审核无误。

  在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整理时,为保证所整理的档案资料与规定要求相符合,一方面应该注意对档案资料及其内容进行收集与鉴别,另一方面在加工整理每一份人事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精美性。

  首先,确保人事档案能够准确分类。

  建议对档案资料的类型分为十类:a.履历材料;b.自传材料;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d.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e.政审材料;f.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g.表彰奖励材料;h.涉法违纪材料;i.工资、待遇材料;招录、聘用材料;出国(境)材料;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j.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等其他材料。

  依照人事档案材料的这些具体分类要求,对材料排列、分类合理与否进行分析,避免材料出现颠倒混淆、错装等情况。

  三、结语

  作为人事组织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人事档案被称为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基础。

  所以,在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时,一定要做到细致、完整、精准、真实。

  作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其具体工作中应该将档案审核融入档案鉴别与收集、资料整理全过程。

  认真完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对人事档案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材料收集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整理是否合乎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价值,决定着能否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高质量服务,更好地起到凭证与参考作用。

  笔者作为事业单位一名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十余年的档案工作者,谨在此谈一谈实践中的工作体会。

  一、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现状

  近年,随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事档案达标升级活动的推进,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由于某些原因,有的单位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

  1、档案意识淡漠人事档案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由人事干部负责完成。

  人事档案主要为组织人事部门服务,一般干部职工接触不到自己的档案,这种特殊性、距离感影响了个人对档案的关注程度,很多人不知道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也不重视对个人档案的充实,将工作中形成的诸如培训、资格考试、奖励、科研等材料长期个人存放,而不交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造成档案不能全面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给组织考察了解干部带来偏差。

  而人事干部由于工作的繁忙,对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重视不足的状况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2、材料缺失严重由于部分同志档案意识的淡漠,使得一些属于归档范围的有价值的材料不能及时被收集,久而久之,造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遗失和破损。

  而档案管理者一般由人事干部兼职,有的人员交替较频繁,本职工作的忙碌和业务素质的缺乏都影响了对档案材料收集的全面性。

  职工个人不知、不交,管档单位不催、不收,导致一些档案材料始终与卷宗“无缘”。

  3、档案整理欠规范对档案材料进行加工、整理、装订,是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功之一,但有的单位管档人员队伍不稳定、交接不及时、素质不过硬、业务不熟练,影响了档案的整理水平,出现纸张大小不标准、分类不准确、装订不整齐等问题;有的卷宗零散材料长期不予装订,很容易丢失;有的材料装错卷盒,张冠李戴;有的切割不准确,材料部分内容被剪裁,损失无法弥补。

  二、加强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

  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与全体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收齐、管好、用活人事档案具有重要意义。

  加大档案知识宣传力度,普遍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是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保障。

  我们可通过会议、培训、座谈等方式,随时将档案知识渗透到职工意识中,主动把与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档案知识送到他们手中,如继续教育学历的适时取得可提高工资待遇、年度考核表与晋升职称的密切关系,各类资格证书有利于组织考察提拔干部,招工、入伍等参加工作材料与个人社保利益的息息相关等等,使他们在无形中接受档案,知道档案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档案的重要价值,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和协助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档案材料收集力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工作的基础。

  为使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达到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要求,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如可建立兼职档案员制度,选派专人作为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将材料的收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同时保持人员的稳定,人事档案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档案知识的培训,有利于单位及时准确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材料。

  档案管理部门也要变被动接收为主动出击,对定期形成的如年度考核表、奖励、职称、工资等材料及时督促材料形成部门按时保质上交,同时了解掌握职工动态,不失时机地主动收集有价值的属归档范围内的材料。

  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整理水平

  材料收集完备后,档案管理部门将对材料进行一系列的鉴别、分类、排序、加工、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过硬的基本功,熟练进行档案整理工作。

  首先要对材料进行审核,看材料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然后将审核完毕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对不规范纸张适当进行折叠、剪裁、托裱等,制成整齐划一的16k纸张,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排序,使用《组织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信息录入并打印档案目录;最后将条理清晰、整理规范的档案材料打孔、装订、归档,完成对一卷人事档案的阶段性整理。

  以后陆续收集的档案材料也要严格按照流程补充入档案卷宗。

  档案的整理过程比较繁琐,需要档案工作者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学习档案知识、掌握专业技能才能做好。

  单位应选调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尽量保持稳定,如遇岗位交替,一定要提前做好交接工作,杜绝档案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的危险状况。

  人事档案是一个人成长历程的缩影和概括,档案材料的全面收集与规范整理能更好地体现并实现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服务,也为个人维护、保障自身利益提供依据。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业务范围

  7.1.1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各项业务和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应纳入企业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企业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纳入企业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

  7.1.2企业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鉴定、科研课题成果审定、项目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负责检查应归档文件的完整、系统。

  7.1.3企业下达项目计划任务应同时提出项目文件的归档要求;检查项目计划进度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积累情况;验收、鉴定项目成果应同时验收、鉴定项目文件归档情况;项目总结应同时做好项目文件归档交接。

  7.2.1文件形成时应使用耐久、可靠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

  7.2.2文件形成者应将办理完毕、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及时交本部门、项目或专项工作档案人员保管。

  7.3.1文件整理文件立卷整理应遵循文件形成规律,区分保管期限,保持文件间有机联系。文书、科技、会计、人事等门类文件的整理,应分别符合GB 9705、DA/T 22、GB/T 11822、财会字[1998]32号、劳力字[1992]33号等标准及文件的要求;音像、电子等载体形态文件整理,应分别符合GB/T 11821、DA/T 15、GB/T 18894、DA/T 32等标准的要求。

  7.3.2文件归档范围

  7.3.2.1企业在筹备、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都应纳入归档范围。国有企业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档发[2004]4号文件要求。

  7.3.2.2归档文件的主要来源有:——本企业形成的文件;——本企业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接收的文件;——所属单位及参股企业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本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本企业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

  7.3.2.3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范围和业务活动类型制定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确定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可参照、但不限于附录A。项目建设类文件应依据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性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文件归档具体范围参见DA/T 28;服务类型企业各类文件归档范围及企业中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活动的文件归档范围,应结合企业活动和专门业务编制。

  7.3.3文件归档时间

  7.3.3.1经营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党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一季度归档。

  7.3.3.2科研开发、项目建设文件应在其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前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产品生产及服务业务应定期或按阶段归档。

  7.3.3.3产权产籍、质量认证、资质信用、合同协议、知识产权等文件应随时归档;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应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归档。

  7.3.3.4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7.3.3.5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宜定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相应门类或内容的其他载体归档时间一致。

  7.3.3.6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文件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或与相应内容的纸质载体归档时间一致。

  7.3.3.7更新、补充的文件,企业内部机构变动和干部职工调动、离岗时应清退的文件,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其他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等,应随时归档。

  7.3.4文件归档要求

  7.3.4.1企业应实行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责任制。各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专兼职档案人员应按照规定将文件整理后归档。

  7.3.4.2归档的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其制成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图文字迹应符合形成文件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标称的质量要求。

  7.3.4.3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

  7.3.4.4非纸质文件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

  7.3.4.5归档的文件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7.3.4.6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约定文件归档要求。主办单位一般应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所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7.3.4.7文件形成部门应就归档文件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见附录B表B.1)。重要项目文件归档时应由项目管理部门编写归档说明,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7.4.1文件归档的交接

  7.4.1.1文件形成部门应按期将《档案交接登记表》随同已整理的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

  7.4.1.2档案部门接收时应认真核对,并检查档案质量。双方在《档案交接登记表》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7.4.2档案与资料的收集

  7.4.2.1企业应接收所属单位因产权变动后属本企业所有的档案。

  7.4.2.2企业应根据资产管理权限接收无法人资格的所属单位档案。

  7.4.2.3企业可根据需要收集宣传报道本单位的新闻资料。

  7.4.2.4企业可根据研发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收集与企业经营范围相关的资料。

  7.4.2.5企业可根据需要向社会、离退休人员征集档案、资料。

  7.5.1档案部门应区分全宗进行档案的分类、排列与编目。

  7.5.2分类方案应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形成特点制定,并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和可扩充性。分类方案应附有分类说明。

  7.5.3类别号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拼音字母中的一种或两种混合方法设定。

  7.5.4全宗内档案按类分别集中排列,类别内档案按类目条款顺序依次排列编号。

  7.5.5根据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制档号。档号应指代单一,具有唯一性。档号编制方法见DA/T 13。

  7.5.6档号可采用“[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或件号或盘、盒、张号)”([]表示可选)结构。全宗号由企业根据对所属单位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需要和企业产权变更情况自行设定。

  7.5.7纸质档案应与对应的非纸质载体档案设立互见号。互见号是反映同一内容其他载体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

  7.5.8按全宗、类别、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

  7.5.9档案部门应对每个全宗建立全宗卷。全宗卷可单独管理。全宗卷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见DA/T 12。

  7.6.1档案存放应依据档案载体选择档案柜架。底图不宜折叠;磁性载体应选择防磁设施。重要档案应异地备份。

  7.6.2档案入库前一般应去污、消毒。受损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补救。对于易损的制成材料和字迹,应采取复制手段加以保护。

  7.6.3库房管理

  7.6.3.1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具备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尘、防有害生物等防护功能(见JGJ 25)。

  7.6.3.2库房温、湿度应符合JGJ 25、GB/T 18894和DA/T 15对各类档案载体的保管要求,并有温湿度登记(登记表参见附录B表B.2)。

  7.6.3.3库房设备运转情况应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

  7.6.3.4库藏档案应定期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库藏档案数量发生变化时应记录说明。

  7.7.1企业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委员会(或小组),负责确定文件保管期限和到期档案鉴定。

  7.7.2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文件对企业、国家和社会所具有的现实和今后工作查考、凭证作用,以及历史研究价值确定。

  7.7.3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7.4永久保管档案。凡是反映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对本企业、国家和社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永久保管。

  7.7.5定期保管档案。凡是反映本企业一般工作活动,在一定时间对本企业各项工作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定期保管。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可根据其参考利用价值分为30年和10年。

  7.7.6企业应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经档案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参见附录B表B.3),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督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7.8.1档案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填报本企业档案工作年报及有关统计报表。

  7.8.2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档案馆(室)藏情况;年度入出库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专兼职人员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销毁情况等。

  7.8.3档案统计工作应保持连续性。

  7.9.1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检索系统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及时、有效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7.9.2企业应根据保密规定和知识产权管理要求,设定利用者权限。超越权限的利用需经有关领导审批。

  7.9.3利用档案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借阅登记表参见附录B表B.4)。利用效果突出的宜进行登记(利用效果登记表参见附录B表B.5)。

  7.9.4可采用直接查阅、电话调阅、网上查阅等方式提供利用原件、复制件、缩微件和电子档案。

  7.9.5企业宜对档案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形成专题汇编,如规章制度汇编、专题文件汇编等。

  7.9.6企业宜对档案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专题材料,如大事记、年鉴、组织沿革、产品性能比较、科研成果简介、工程项目简介、设备的更新换代、市场的变化等。

  7.9.7企业宜对档案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深层次加工材料,如历年生产经营指标统计分析、重大事故原因研究分析、企业史志等。

  7.9.8企业可利用档案举办档案陈列或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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