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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保管单位(个人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时间:2023-03-13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人事档案保管单位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可以是以下三种情况: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人事档案保管单位(个人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扩展资料:

  在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成熟的民企在招聘时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本人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参加工作以后,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恰就是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

  所以在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的当年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去存放档案(或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落下档案,这种情况集中在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学校基本是把学生档案直接寄送到这些部门),存放之后学籍档案就转化成了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在当年没有落下的话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有的评定是需要把人事档案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几年才可以。

  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不少人都会遇到需要人事档案的时候,而人事档案相关的问题也确实是很多人都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人事档案证明怎么开,去哪里开,要哪些资料或者文件,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

  1、学校免费保管;如果档案未转出学校,交由学校保管,就填写学校名称。

  2、人事代理保管;如果档案已经转出学校,交由人事代理机构保管,就填写人事代理机构的全称。

  3、工作单位保管;如果已经转到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

  二、注意事项:

  1、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2、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3、应届生毕业前夕,就会选择好个人档案存放的地方,并办好相关手续;

  4、人事档案存放对继续升学没有影响。

  三、人事档案存放一般是在三类地方:

  1、是有档案存放权限的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已在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就业的学生,跟单位确认接受档案后可以填写就业单位名称。

  2、当地(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一般学校会统一分批办理,个人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

  3、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毕业后考虑在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学生可以填写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全称。

  人事档案存放的单位是哪里

  在很多时候,我们从大学毕业就会有一份人事档案跟着我们,记录我们的所有信息。人事档案就像我们的影子一样非常重要。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人事档案存放的单位是哪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具体级别是市直下属局,还是局下属2级单位,局里的话除副局以上人员档案在市人事局或者组织部,其余人员都在本单位人事部门。2级单位的话,都在局人事部门。

  1、现在社会上管理人事档案的机构的确很多,合法机构到底是哪家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服务工作,它是一项保密性工作,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属于机要部门。

  2、人事档案存放一般是在三类地方:有档案存放权限的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当地人才中心;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人事档案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公务员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什么

  1、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当年应届毕业生未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写学校。往届生写档案所在的人事单位,如:XX市XX区人才交流中心。

  2、人事代理保管;如果档案已经转出学校,交由人事代理机构保管,就填写人事代理机构的全称。

  3、工作单位保管;如果已经转到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

  如何找到自己的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原来就读学校查询人事档案的派遣地,毕业后档案一般被派遣到就业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生源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还有少部分档案会留在学校。

  根据派遣记录及时查询档案去向。如果确认档案确实找不到了,一定要尽快抓紧时间去补办档案。否则公务员政审是肯定无法通过的。

  毕业生考公务员档案应如何存放?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档案可以放在学校。但档案在学校只能保留两年。这两年是毕业生择业期,通过公务员考试后,即可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如果两年内没有通过公务员考试,学校将把你的档案送回你的生源地。一定要注意:回到原籍后不要长时间停留在自己手中,要尽快找到档案存档机构进行存档。

  如果想考取当地的公务员等公职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派回原籍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人才交流中心属于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机构,权威性足够高,安全性有保障。待通过考试后,再将档案从人才中心转入单位。

  毕业两年内,档案一直存放在户籍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即可报名择业期内应届生岗位。

  个人不能长时间持有档案!

  档案长时间在自己手里将变为“死档”状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样的档案对考公务员,特别是政审环节影响很大。

  档案如果是在个人手里的,请尽快将人事档案存放至户籍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不小心变成“死档”,可以带你的档案找一些档案服务机构,确认档案里的材料无误后重新激活档案。激活后的档案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存档就可以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就是毕业时学生档案存放的地方。

  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

  1、学校免费保管:

  如果档案未转出学校,交由学校保管,就填写学校名称。

  2、人事代理保管:

  如果档案已经转出学校,交由人事代理机构保管,就填写人事代理机构的全称。

  3、工作单位保管:

  如果已经转到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

  注意事项:

  1、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2、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3、应届生毕业前夕,就会选择好个人档案存放的.地方,并办好相关手续;

  4、人事档案存放对继续升学没有影响。

  人事档案存放一般是在三类地方:

  1、是有档案存放权限的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已在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就业的学生,跟单位确认接受档案后可以填写就业单位名称。

  2、当地(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一般学校会统一分批办理,个人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

  3、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毕业后考虑在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学生可以填写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全称。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就是毕业时学生档案存放的地方。

  一、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

  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一、档案留在学校。

  按相关规定,暂缓就业的,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二、档案转回原籍。

  如果毕业生未就业或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学校将按报到证的地址转递。

  三、档案存放到工作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毕业生也可用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市场托管人事关系。

  四、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

  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本人愿意长期就业于该地,可以转入该地。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人事局或教育部门统一接收。

  1、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

  学校免费保管;如果档案未转出学校,交由学校保管,就填写学校名称。

  2、人事代理保管:

  如果档案已经转出学校,交由人事代理机构保管,就填写人事代理机构的全称。

  3、工作单位保管:

  如果已经转到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

  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如果有兴趣报名,请记得在指定的时间报名。《注册表》、《注册推荐表》必须如实、全面、准确填写。主要情况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不全,未能通过资格考试的,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所有考生都需要填写《注册推荐表》,《注册推荐表》仅限普通高校毕业生填写,其他考生不需要填写《注册推荐表》。参加面试或专业课考试的人员应在面试或专业课考试前提交《登记表》和《注册推荐表》。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怎么查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单位,就在人事部门查,或人事部门授权,到单位档案室查;

  2、如果是单位人事代理,档案在当地市人事局查,需提供身份证件;

  职工的人事档案根据不同的情况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保管,以机关事业单位而言,职工的人事档案可能会在组织部、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保管,而教师的人事档案除了可能在以上部门存放外,还可能会在当地教育部门或所在学校保存

  一、哪些机构可以管理档案?

  毕业生档案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也不得管理毕业生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到具有人事管理权和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工作单位管理;到漳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

  拓展资料:什么是档案法规?

  档案法规,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各种活动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档案法律、法令和其他各种法律、法令中有关档案的条款,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档案管理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如条例、章程、纲要、办法、方案、决定、规定、指示、细则、通知等。制定档案法规,旨在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社会各方面利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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