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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整理细则:干部档案案卷整理规则是收集齐全,分类准确,归档完整,排列有序,科学保管,便于查阅利用。干部档案案卷的整理还必须要遵循文件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因为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如果不遵循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也就失去了档案的真实意义。
干部档案整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规程
一、整理工作的定义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条理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二、整理工作的作用
一是使干部人事材料成为规范的干部档案;
二是有利于干部档案材料的保管和保护;
三是方便干部档案的利用。
三、整理工作的类型
两种常见的类型:
一是对新建干部档案的整理。
二是因补充归档材料而对原有的档案进行局部整理。
四、整理工作的步骤和要求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也就是对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除鉴别之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
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分类,同时要注意以下材料的分类:
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2.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入第二类。
3.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入第四类。
4.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档案审核工作中形成的“三龄两历”认定材料、干部考察工作中形成的《xx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归入第五类。
5.一次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也应作为奖励材料,归入第七类。
6.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统一归入第九类。
7.因公出国(境)材料归入第九类,因私出国(境)材料归入第十类。
第二步: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排序的方式有两种:
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和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
排序后,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
第三步:编目
每卷干部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档案材料目录要认真编写。编目的具体要求是:
1.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
2.每类目录应首先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
3.“序号”下再一次填写排列顺序号。
4.“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
5.“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落款时间。
6.“页数”填写材料的页数,按照编号的页数如实填写。
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8.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特别是第三、四、九类等,由于后续的材料较多,为了留出足够的空格,不要在同一页中再填写其他类别材料的条目。
9.填写《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时要与《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的相应项目一致,任职、免职分栏逐项填写。
10.填写《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已经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不需再做此表。
(1)此表需呈报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2)《干部“三龄一历”审核确认呈报表》审批确认后,填写《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
(3)将填写完毕的《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归入第五类,按时间顺序排序。
11.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责任卡),如实登记经审核后的档案中缺少的材料,登记审核时间,审核人,验收人签字。责任卡放在档案最后不编号,不写进目录。
第四步:技术加工
加工是指单份材料的加工。通过对一些纸张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从而使档案材料便于装订、保管和利用,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1.对超出规定尺寸的档案材料,酌情进行裁剪、折叠。
2.对出现破损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
3.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装订边。
4.拆除档案材料上的金属物。
第五步:装订
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装订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序与目录相符;卷面整洁,全卷整齐、平坦,装订结实实用。
具体要求如下:
1.目录与材料一致。
2.各种表格排序正确,依次为:
(1)档案目录
(2)《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
(3)十类材料的依次排序
(4)《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责任卡》
3.全卷材料整齐。
4.验收入库。审核整理并装订后的档案,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登记入库。
五、整理档案工作的注意事项
1.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3.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审核中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4.加强对档案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漏干部档案内容。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第一类履历类材料。
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
第五类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
第六类党、团类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类材料。
第八类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
第九类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